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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粮食项目成功入选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
2009-4-21 14:37:27 | 已被阅读 3348 次 | [新闻中心]
自2008年5月作为牵头单位成功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以来,航天信息在粮食行业信息化方面再获突破性进展,日前,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发改办高技[2009]427号),公司申报的《基于RFID技术的区域粮食流通试点应用》正式被列为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公司也通过了层层选拔和专家答辩,入选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单位。
此次入选的单位分别在移动电子商务、电子认证服务、信用信息服务、射频识别技术应用、新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骨干企业信息系统外包服务等领域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行业应用经验。
在射频识别技术应用方面入选,需要达到以下要求:以推动自主创新射频识别技术和装备应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为目标,做好相关区域或行业的应用规划,建立应用标准和管理规范,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探索设施共建、信息共享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社会管理、生产流通效率及精准控制能力。航天信息凭借在RFID领域的综合实力以及在粮食行业信息化方面的“精耕细作”,成为了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射频识别技术应用方面的11家单位之一。
公司入选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基于RFID技术的区域粮食流通试点应用》主要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户结算卡系统、粮库作业与信息系统集成、粮食物流监控调度与安全追溯系统的功能,推进RFID技术在区域粮食流通领域的应用,制定行业RFID应用规划和规范,全面提升粮食行业的信息化水平,为国家粮食清仓查库、粮食宏观调控提供准确依据。
国家发改委将为纳入国家信息化试点项目的单位配备资金、政策、宣传等资源,支持相应的技术、设备、应用系统等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航天信息将充分发挥国家信息化试点在“培育新模式、探索新机制、推广新技术”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粮食行业信息化市场。
近年来公司致力于RFID射频识别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并已成为行业领头军企业之一。此次入选第一批国家信息化试点单位,也标志着航天信息在开拓粮食行业信息化领域又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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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中标广电总局CMMB终端采购项目
2008-12-23 16:00:12 | 已被阅读 1731 次 | [新闻中心]
2008年12月23日,在国家广电总局组织的“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终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航天信息凭借强劲的实力、优质的产品、卓越的技术和完善的服务,得到了广电总局领导和评标专家的一致认可,在102家厂商参与的激烈竞争中成功胜出。
航天信息此次共参与八包(第一、二、三、八、九、十、十一、十二包)产品的投标,且全部中标,成为中标最多的厂家。此次中标再次彰显了公司作为“CMMB领域一流厂商”的市场地位。
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终端采购项目是国家广电总局全面加速推进CMMB产业发展的“前奏”。为了推进CMMB整体市场发展,也为了鼓励厂商对于多功能终端的投入,广电总局将根据此次招标结果进行后续集中采购。中央和地方广电部门集中采购的CMMB终端数量预计将超过一百万台。为保证集中采购的终端产品质量,广电总局开展了此次入围招标工作,产品涉及手机类、PMP类、GPS类、DONGLE类、MP4类等平台的CMMB产品终端。同时,国家广电总局为配合终端产品的推广,将继续优化CMMB信号覆盖,在第一阶段规模技术试验的基础上,开展第二阶段规模试验。2008年年底CMMB将覆盖137个以上地级市。
为迎战此次招标工作,数字媒体终端总体组与营销中心通力合作,利用短短的十几天时间完成了八包(共计8套主选方案、7套备选方案)产品的组织、送样以及标书的制作工作,最终投标产品包括带有CMMB功能的手机(GSM、CDMA)、GPS、PMP、电视棒等多种产品,全面完善了航天信息CMMB相关产品线,为航天信息真正成为CMMB领域“专家”奠定了基础。
此次入围是航天信息全面参与个人数字终端市场的又一重要标志。2008年初,航天信息提出了“相关多元化扩张”的企业发展战略。进军个人数字终端领域,更是航天信息企业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CMMB市场广阔,凭借公司在信息化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借此次中标的东风,做好消费类数码产品这块市场,航天信息信心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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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数码体验店正式亮相中关村
2009-4-24 8:18:14 | 已被阅读 186 次 | [新闻中心]
2009年4月22日,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鼎好电子城二层的(A2945)Aisino航天信息中关村数码体验店正式开业。
航天信息中关村数码体验店是广电总局授权的北京地区唯一一家CMMB体验中心。由于奥运期间各大媒体对航天信息CMMB产品进行了大量报道,体验店一经开张,吸引了不少慕名而来的顾客。
公司对中关村店面的大力投入,充分考虑到其在北京地区的旗舰店效应、知名度积累和客流量。该体验中心是公司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进行CMMB产业推广的又一次深入合作。公司希望通过体验中心的建设和宣传,为公司品牌及CMMB产品在中关村电子卖场创造一个静态实物推广平台,为全国电子卖场的店面建设积累经验,也希望把这家体验中心搭建成为公司移动媒体终端业务的信息收集与发布窗口。
2009年,CMMB产业将进入快速成长期。随着移动电视信号网络铺设的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57个城市开通信号),将有更多的消费者了解和接受CMMB终端产品。 Aisino航天信息品牌的全线移动多媒体终端产品均已实现了CA接收功能,使用者将收看到更多精彩节目,从而也将促成新一轮的销售热潮。
借CMMB产业不断发展的市场东风,航天信息将以此体验中心作为全面拓展移动多媒体终端业务的又一起点。公司秉承多元化的企业发展战略,积极进军个人数字终端领域,凭借在信息化领域多年积累的经验,使得“Aisino航天信息”品牌的移动多媒体终端产品被越来越多的CMMB用户所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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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伪税控的业务模式及其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关键技术为数字密码技术和电子存储技术,均通过软、硬件的结合方式实现。数字密码技术解决票据的防伪,加密通过底层软件的算法实现,加载在金税卡的核心模块上,系统从而具备形成84位防伪电子密码的功能;电子存储技术实现对票源和税源的控制,其办法是将票源和税源的信息写在“黑匣子”中,“黑匣子”为金税卡的核心模块,只许读取,不许更改。
航天信息委托外协厂家加工系统的硬件部分(金税卡和读卡器),最后由公司完成成品检测和软件加载。2007年涿州基地投入运行后,金税卡和读卡器等硬件也将由公司自己生产。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销售分为税务机关专用设备销售和企业用户专用设备销售。防伪税控的销售并非完全市场化,而具有计划性强、费用低的特点。
在税务机关专用设备的销售过程中,各级税务机关首先填制《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求表》并报上级税务机关,然后国家税务总局根据《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需求表》统计总体所需数量并与航天信息签订购销合同,最后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发放税务机关专用设备。
在企业用户专用设备的销售过程中,各地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推行计划向纳入计划的企业下达《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使用通知书》,企业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填报《防伪税控企业认定登记表》,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同意后企业到指定单位购买“金税卡”、“IC卡”。企业凭有关证件以及金税卡和IC卡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行事宜。根据国家规定,企业用户专用设备由航天信息负责建立和管理的分、子公司或合作技术服务单位负责销售。技术服务单位的利润主要来自服务费,销售专用设备的毛利率按相关文件的规定而且并不高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价格由发改委规定。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核定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的规定,自2000年9月1日起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中金税卡的零售价格为1303元/套,税控IC卡为79元/张,小读卡器为173元/台,每户的技术维护价格为每年450元(可上下浮动10%)。2006年7月17日航天信息公告,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通知的精神,自2006年7月20日起金税卡的零售价降为1188元,读卡器降为149元,IC卡降为79元/张,即专用设备的总价由1555元降为1416元。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用设备包括个人电脑和专用打印机。企业用户可以通过技术服务单位购买通用设备,但并不是强制规定。通用设备中的配套率约为20%(即每销售10套防伪税控系统约同时销售2台个人电脑和2台打印机)。
根据规定,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由航天信息负责建立和管理。用户每年应交纳450元服务费。2003年上市前航天信息所管理的省级技术服务单位中5家是分公司,19家是参股公司,10家是合作单位。上市以后公司逐步以资本为纽带加强对各地技术服务单位的管理,到2006年上半年公司控股30余家各地技术服务单位,未取得控股地位或没有投资得技术服务单位所剩无几。
用户数量。航天信息在招股说明书中预计随着国家一般纳税人标准降低,一般纳税人数量将增加到450万户。2006年全国约有160万一般纳税人,假设5年内全国一般纳税人达到450万户,那么平均每年装机用户数量为58万户(2005年公司销售防伪税控系统31万套,2006年预计销售约45万套,其中有一机多票的一次性因素)。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一般纳税人标准降低是大势所趋。目前全国约有1000万增值税纳税人,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约占80%。假设1/3小规模纳税人中有健全财务制度、固定经营场所、一定规模的销售收入,能够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将达到266万。连同已有160万用户,招股说明书所预测的450万潜在用户比较确切。因此,我们认为未来五年增值税防伪税控业务收入可能实现年均20%增长。当用户基数为160万左右时,每年20%自然增长率意味着每年装机用户为30万左右;当基数扩大到450万时,每年装机用户为90万,即基数扩大意味着到达稳定状态时此项业务的价值增加。
如果投资者认为增值税征收范围一定会扩大、一般纳税人标准一定会降低,那么就无须担心它们何时会变成现实。毕竟承受风险是获得股票投资收益的代价。
用户价值。防伪税控专用设备的售价目前为每套1416元,用户每年交纳450年服务费。未来专用设备的价格仍有可能降低,但是通过增加在子公司所占权益比重,提高服务费收取率(目前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服务的一般纳税人用户占全部一般纳税人50%左右),降价的负面影响可能被抵消。
如果将特许经营权的价值比作冰山,销售防伪税控专用设备、收取服务费只是海面以上的部分,海面以下还有巨大的价值等待挖掘。2006年推广一机多票是实现客户潜在价值的一个案例。遍布全国的服务网络的价值通过销售通用设备、提供增值服务(网上认证等)、提供其他服务和产品(如Aisino U3、税控收款机的服务)表现出来。各地技术服务单位有偿提供围绕防伪税控系统的增值服务,如网上认证、电子申报、远程抄报 等,每年每项收费150元至200元。2006年推出公司推出Aisino U3成长型企业财务软件。较之于管理软件企业的分销商,分布于各地的航天信息的技术服务单位能够方便地识别有财务软件需求的小型企业,它们在销售面向低端市场的财务软件时更能有的放矢。在税控收款机全面推广后,航天信息的服务网络对于中标但没有全国型服务网点的税控收款机厂商有吸引力。
定价权。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由国家定价,此项业务好像并不满足特许经营的条件。但是我们观察到公司不仅毛利率高、而且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相当低(见图2)。2005年航天信息的主营业务利润率为24.5%,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占收入的3.5%和8.7%。低费用率得益于非充分市场化的销售过程。作为代价,防伪税控系统执行国家规定。假设增值税防伪税控是一项充分竞争业务,那么它的费用率一定会远远高于现在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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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初申银万国的一篇报告对垄断进行了详细分析:
1、重新认识防伪税控特许经营权的价值
航天信息作为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唯一供应商的地位稳固而且此项业务仍有成长空间。当时我们认为航天信息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业务之所以能够独占市场是因为它有效地遏制偷、漏、骗税,而且它所采用的数字密码技术决定只能由一家供应商提供此项服务。防伪税控业务的成长空间在于一般纳税人的自然增长、一般纳税人门槛降低和服务收入的增长潜力。
2、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金税二期的主要内容
2.1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航天信息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金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金税工程由一个网络、四个系统构成。一个网络是指总局、省、地、县局四级计算机网络;四个系统是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计算机交叉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航天信息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覆盖金税工程中的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和认证系统;稽核系统和发票协查系统的建设由长城软件承担。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由六个子系统构成,即税务用金税卡和IC卡发行子系统、企业用金税卡和IC卡发行、及企业发票发售子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子系统、报税子系统和企业开票子系统。税务发行子系统用于上级税务机关向下级税务机关的发行税务发行金税卡及IC卡等;企业发行子系统用于税务机关向企业发行开票金税卡和税控IC卡等;发票发售子系统用于向企业发售发票;认证以及报税子系统用于识别发票的真伪和读取企业的报税信息;开票子系统用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机稽核系统的原理是在国家税务总局、省级国税局、地市级国税局、区县级国税局之间建立计算机网络,将采购方的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销售方的增值税发票存根联进行比对。
发票协查系统处理有疑问和已确定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它实现协查信息的分发传递、监督控制以及统计与管理。
2.2金税工程二期的工作原理
销售方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子系统开出发票。由计算机打印发票,金税卡生成的密码也打印在发票上,计算机自动产生发票存根联,保存在金税卡的黑匣子中。销售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交给采购方,采购方将抵扣联交给税务部门进行防伪认证。认证子系统使用扫描仪识别发票密码,再将密码还原成原始数据,并与发票票面信息资料比对,结果一致的为真票。未通过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交至协查子系统进行调查;通过认证的发票抵扣联交至稽核系统,由稽核子系统将抵扣联和开票子系统自动生成的存根联进行对照:如果一致,则购货企业可以凭票抵扣税款,如果不一致,则不允许抵扣,并交协查子系统进行调查。
3、增值税的完善过程是航天信息的发展过程
增值税是现代社会普及速度最快的税种 。增值税顺应了工业化社会中社会分工的潮流。人类社会早期的征税方式是对土地或土地上的产出征税(因为那时土地就是财富)。当欧洲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后,公司成为主要的纳税人,公司的营业收入成为主要的税源。由于采购方不能抵抵扣其购入的货物或劳务中已经缴纳的税,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税在产品或服务价格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重复征税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推行比较规范的增值税,2005年增值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总额的37.5%,是我国最大的税种。
增值税收入自2002年以后的增长速度高于税收总收入的增长速度,防伪税控系统功不可没。由于增值税设计合理,而且征收范围还会扩大,我们预计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增值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不会显著降低。企业所得税是第二大税种。2005年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为18.6%,为1994年以来最高。由于企业业绩周期性波动,因此企业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也呈现周期性波动。营业税是第三大税种,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比较稳定。消费税和关税占的比重逐步降低。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持续上升,但是在提高公民的纳税意识,加强立法和执法以及完善银行体系之前,个人所得税很难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税种。
航天信息的前身—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在1994年实施新税制之前就接受国家领导的委托研制防伪税控技术。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研制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于1997年通过国家鉴定;2003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覆盖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践表明,航天信息的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是技术上遏制偷、漏、骗税的有效手段。我国的增值税税制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还存在一些缺陷,尚须完善。增值税税制完善的过程将持续推动航天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业务的发展。
3.1 小规模纳税人
我国税务部门将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基本会计核算能力的企业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劳务按销售额乘以征收率(小规模商业企业为4%,其余为6%)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公式:不含税销售额 * 增值率 * 17% = 不含税销售额 * 4% (等式左边为一般纳税人税负,右边为小规模商业企业的税负),当增值率为23.5%时两种身份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相等,当增值率低于23.5%时一般纳税人税务较低。对于按6%征收增值税的其他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若与一般纳税人税负相当则增值率须达到35.3%。据测算,在其它条件一致的情况下我国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税负为3.9%,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为5.7%。国际上增值率一般认定在20%左右,因此我国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偏高。另外,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产品或劳务时可抵扣的税额少,使得小规模纳税人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未来的改革方向是统一并降低征收率,降低一般纳税人的认证门槛(例如由国税总局划定最低销售额,各地税务部门根据各自的监管能力确定实际最低销售额)以及规范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活动。
航天信息的招股说明书中认为“纳入防伪税控系统的企业将随着一般纳税人标准的降低而大幅度增长,据统计将达到450万户左右。”不考虑一般纳税人门槛降低,防伪税控每年的销售套数约为现有一般纳税人总数的20%左右(2003年一般纳税人总数为136万户,假设每年一般纳税人净增加10%,则至2005年末全国的一般纳税人总数约为165万户)。降低门槛将会逐步推进,在一些地区已经试点,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在公司目前的销售收入中。门槛逐步降低的过程使航天信息防伪税控业务在一段时间内维持较快增长成为可能,基数的扩大使防伪税控业务在达到稳定状态时收入和利润的规模更大。
3.2 征收范围
增值税是一个以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通常采用扣税法计税,即:应纳税额 = 不含税销售额 * 税率 – 不含税投入产品和/或劳务 * 税率。增值税以发票为链条,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的每个环节的增值额征税。增值税发展的方向是一推到底,覆盖农业、工业、商贸和服务各个行业或者原材料采购、产品加工、运输、批发和零售等各个环节。增值税征收的范围越广,征收链条就越紧密,越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征收的范围广、税率单一还有利于控制税源,降低征收成本。
我国的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加工和修理修配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服务行业暂不实行增值税。较为狭窄的征收范围给税收征管带来难度。由于加工、修理修配以外的其它服务行业不征增值税,所以有些企业通过混合销售或兼营避税,而且营业税、增值税分别由国税与地税两家机关征管。
未来增值税的另一个改革方向是扩大征收范围至整个工业生产流通领域以及与货物交易密切相关的服务领域(如交通运输、仓储、建筑业等),形成完整的增值税征收体系。如果征收范围扩大,那么使用航天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客户基数还会扩大。
3.3增值税类型
根据征收增值税时资本性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抵扣以及如何抵扣,世界各国的增值税可以分为三类。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将资本货物的进项税额一次性扣除。就整体国民经济而言,增值税的税基仅限于消费品的价值。消费型最适宜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为欧共体及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采用,是增值税发展的主流。
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只允许扣除资本性货物当期折旧所含的税款。就整体国民经济而言,增值税的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由于固定资产价值的损耗与转移是分期分批进行的,而且在其价值转移中没有任何凭证,因此不容易采用规范的发票扣税法。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不允许扣除资本性货物所含的税款。就整体国民经济而言,增值税的税基大致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生产型增值税下重复征税仍然存在,投资受到压制。
2003年10月底中央出台《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在东北优先推行从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改革。自2004年7月1日起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和大连市八大重点行业的企业购进、租赁固定资产等所含增值税可以抵扣。
由于大部分具有一定规模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已经是一般纳税人,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对航天信息没有重大影响。
3.4与增值税有关的其他改革内容
增值税发票是我国增值税征收和抵扣的依据。以票管税的缺陷在于无法控制不开发票的交易,无法判断发票的内容是否反映真实的经营活动。发达国家多采用以账管税,但是在我国的信用体系、法律体系、银行体系进步之前,在企业和个人的守法意识加强之前,以票管税更为实际。
金税工程二期只能判断发票本身是否真实,但无法了解发票所反映的是否是真实的销售行为(即很难控制虚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有人建议在增值税发票上列明物流信息,使税务机关在检查时有据可查。以票管税、以密码管票是航天信息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存在的前提,基于此对增值税发票的完善将给航天信息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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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04月01日 来源 : 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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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一些地区防伪税控服务单位向纳税人强行推销计算机等设备的行为,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的监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据介绍,自推行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以来,全国各级国税机关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防伪税控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服务单位强行推销、寻机搭售通用设备的行为明显减少,促进了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服务质量的提高,较好地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但是,目前仍有一些地区的服务单位采用各种手段,向纳税人强行推销计算机、打印机和扫描仪等通用设备,且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有的服务单位变相收取培训费或不维护而强索服务费,这些行为引起了纳税人的不满,损害了税务机关的形象。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结合深入开展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从“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防伪税控系统推广的宣传解释工作,明确告知纳税人专用设备与通用设备的区别,增强纳税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对于纳税人对防伪税控服务单位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及时妥善处理,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各地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服务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服务单位在经营和服务中存在的侵害纳税益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地要切实抓好税务系统自身建设,加强对税务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坚决防止税务机关或税务人员侵害纳税益行为的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在今年6月底前,要普遍开展一次对本地区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服务工作情况的清理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服务单位销售通用设备情况、提供服务情况及收取培训费和服务费情况,要重点检查服务单位是否存在借机搭售、强行推销和高价销售通用设备的行为;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有无收费不培训、收费不维护、少服务多收费等问题。
税务局对上述问题的解决方式,典型的中国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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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信息:2009年第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2009-04-22 0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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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总资产 4,893,568,160.94 4,695,643,416.4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189,256,381.80 3,065,400,655.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5.18 4.98
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3,855,726.18 123,855,726.18
基本每股收益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20 0.20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88 3.8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3.93 3.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