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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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我支持光光,有些行为是上网的朋友都该谴责的。
但我也不赞成大家情绪激动。
某人不是还能很理智的在回贴上回“人人都应该对自己的发贴负责”吗?让我们也理智的来看待负责问题。
我对法律不是太懂,也请懂法律的朋友来讨论一下。
当一个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法律应该是可以保护所有人的。
——如果此事给光光造成了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光光应该可以通过法律向某人要求其应该负的责。
我记得美国有过类似案例,我国前不久也有人肉搜被判承担责任的案例。
所以光光现在一定不要生气,应该做的是收集所有的证据,请律师朋友看看是否可以发律师信要求某人正式道歉,如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可以索赔。不用担心网站帮助某人,只要进入司法程序,网站有义务提供所有证据,网友也会为你证明。
当然,我所说的情况只是就今晚的事件而言,如果你们私下还有什么恩怨,就不一定能判断整个事件谁对谁错了。
所以,一切的前提是光光与某人在真实中无私怨,且光光在接下来不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