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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章看,對水力發電是利空消息。此文首先明確了省一級的電價定價權,而水電價格一般是執行省一級的指令。其次,延長了豐水期電價執行時間,也就是說水電要繼續降價。當然,直供電部分對發電企業有利,其實這是對電網利益的直接侵害。
綜合起來看,此文表明電網內部很難理清各方的利益關系,斗爭很是激烈。
“2008年降水充沛、冬季来水较好且水电丰富的地区可适当延长丰水期电价执行的时间。以降低用户实际负担的电价水平。各地还可以依据电网负荷特点通过合理调整峰谷分时电价结构,鼓励高耗能企业用电削峰填谷,减轻用电负担,提高电力工业整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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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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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顺利实施,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各地自行出台的优惠电价措施进行清理,同时推进电价改革。现通知如下:
同时推进电价改革同时推进电价改革同时推进电价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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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典型的高耗能炼铝业,最终的走向应该是象美铝,加铝,挪威铝业一样,在水电资源丰富,电价低廉的地区设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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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工作。各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市场化原则,按程序上报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方案,经批准后实施。具体实施办法国家将另行下达。
实施办法出来以后,绝对超级利好低价的水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