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3-02-06证券代码:
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3-009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2月5日,公司接到股东丰城市鑫源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
兴”)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鑫源兴自2013年1月31日至2013年2月5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2.0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大宗交易 2013年1月31日 10.87 500 0.86
鑫源兴 大宗交易 2013年2月1日 11.45 500 0.86
大宗交易 2013年2月5日 11.30 200 0.35
合计 11.18 1200 2.0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股数(万股)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4070.612 7.02 2870.612 4.95
鑫源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70.612 7.02 2870.612 4.9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鑫源兴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
关规定,期间任意 30 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 1%。
2、鑫源兴本次减持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鑫源兴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许开华先生持有鑫源兴
31.465%股份,为鑫源兴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后,鑫源兴持股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截至目前为止,除鑫源兴之外,实际控制人许开华、王敏夫妇控制的深圳
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未减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深圳市汇丰源投资有限公司和
鑫源兴承诺,连续6个月内(含本次)累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的5%。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 一三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