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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下降,房租上升。
租售比和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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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 新凤 只看该作者(-1) 2010-01-05 23:49】 油推!
谢谢您 ,太感动了。
不过时原作者写得好 ,我实在受之有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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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最直接的第五种收费方式:
五、物管、水电费绑定收税:
方法更简单,譬如说每年一月统一与物业管理费或者与水电费一起统一从你家的帐户中扣除,相当于由物管或由自来水或供电公司统一代缴,税务局根本不出面,扣不到就算是物业费或水电费没缴,延期计算滞纳金,再不交停止物业服务或者停水停电,这种手段大家在电视上已经看得太多了,应该知道什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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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一下第四种方式,其实和第三种有点类似。
四 证书注册绑定收税
方法很简单,政府出台新规定,房产每隔三年,需要向国土机关申报一次,换取新的房产证明。房产证明预期不重新申办者,需缴纳滞纳金。严重预期者吊销房产证明,按无主房处理。房产证明和水电煤气挂钩,无主房将停止水电煤气供应。全国统一社保很难,但同一房产证明却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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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创: abdicator 只看该作者(-1) 2010-01-05 23:46】 为了不给老百姓造成新的经济负担,建议物业税只对新购住房实行!
老兄 ,此建议不敢苟同 ,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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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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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声明,以上的高论
转帖自XCAR
物业税的深度分析 作者:discuzz
请崇拜该真正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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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前“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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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二:物业税只对豪宅征收,对普通低档住宅免税。
什么样的住房算豪宅,什么样的又算普通呢?你以什么标准来判定呢?房价?这当然不行,因为房价一直都在变化,而且只要房屋没有经过交易,你给出的评估价格肯定就存在争议。那么以其他指标呢?地段、楼层、面积、朝向?还是以户型、结构、容积率?现在的房屋千差万别,哪有让人心服口服的标准呢?
而且,就算你制定出了一个合适的标准,那么由谁来具体实施评估呢?税务局?他们不够专业,也没这份人力物力;房管局?他们人手还不如税务局多呢,除非扩编成立新机构——天啊!还是算了吧,要那样收上来的税养人都不够用!
那么指派民间评估机构怎么样?也不成,一是没有,毕竟不是会计、律师、公证员,没有现成的事务所存在;就算有,政府也不乐意,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而且非政府的机构权威够吗?这样费力不讨好,天天和老百姓吵架的活儿人家愿意干吗?
所以对豪宅和普通住宅分别征税的想法好是好,但是并不可行,所以我想最有可能的还是各地根据所在区、街定出一个大体的价格参照水平,比如海淀区基数每平米1万,朝阳区基数每平米2万,等等(根据当年房价随时变更),然后结合住宅使用年龄和面积再乘以一个税率来计算出应缴税额——我的猜测大概就是如此了,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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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给老百姓造成新的经济负担,建议物业税只对新购住房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