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开发商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价50%

09-12-18 09:13 1370次浏览
caixx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开发商拿地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土地出让价50%

2009年 12月 18日 星期五 08:00 BJT

保存为书签 | 打印 | 阅读全文
[-] 文字大小 [+]


路透上海12月18日电---中国财政部等五部委周四稍晚发布通知,明确土地受让人拿地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并明确开发商拿地後,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的新闻稿显示,该"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指出,经当地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集体认定,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

上海证券报周五报导援引业内人士指,目前全国各地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及首付比例并无统一规定,约定的首付比例大部分在20-30%之间.

国务院常务会议稍早决定,将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完)
打开淘股吧APP
0
评论(1)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caixx

09-12-18 09:16

0
还未在财政部网站找到相关消息,未经证实……
刷新 首页上一页 下一页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