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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0-038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因拟披露重大事项,为避免引起股票价格波动,保
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0年7月7日开市起停牌一
天,待刊登相关公告后于2010年7月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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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预增公告不需要停牌的. 不知道是不是又有新签合同或者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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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 机会又来了计算结果告诉大家吧:
002310
仅2011年大同文瀛湖项目和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2项目业绩就有:6元/股以上 发表时间:2010-06-19 01:41:15
博主:认为估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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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园林28亿景观合同开始实施 资金可支持
www.eastmoney.com2010年06月18日 21:53证券时报网
项合同,涉及总金额28亿元,目前两项目均已开始实施。
大同市文瀛湖景观工程总规模约12亿元,今年实施投资约3亿元。总工期暂定两年,2010年预计完成首期,现已入场进行土方施工。剩余部分预计将在2011-2012年完成施工。预计到2010年6月30日完成产值(收入)4000万元。
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单项工程控制工期计划两年,其中单项工程设计周期为六个月,施工工期为十八个月。公司已安排设计师开展项目设计,预计2010年可完成项目设计,2011年开始施工。
公司称,工程毛利率控制指标不低于公司过往项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按合同约定,上述项目没有预付款,公司需要按项目当期产值(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启动资金,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产值(收入)的50%-70%的比例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的2-3年全部收回。
东方园林表示,以上项目分期实施,启动资金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能够支持上述项目的正常实施。(东方园林(002310)周五晚间公告称,公司近期签订文瀛湖景观工程与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两项合同,涉及总金额28亿元,目前两项目均已开始实施。
大同市文瀛湖景观工程总规模约12亿元,今年实施投资约3亿元。总工期暂定两年,2010年预计完成首期,现已入场进行土方施工。剩余部分预计将在2011-2012年完成施工。预计到2010年6月30日完成产值(收入)4000万元。
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总投资约16亿元,单项工程控制工期计划两年,其中单项工程设计周期为六个月,施工工期为十八个月。公司已安排设计师开展项目设计,预计2010年可完成项目设计,2011年开始施工。
公司称,工程毛利率控制指标不低于公司过往项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按合同约定,上述项目没有预付款,公司需要按项目当期产值(收入)的一定比例投入启动资金,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产值(收入)的50%-70%的比例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的2-3年全部收回。
东方园林表示,以上项目分期实施,启动资金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能够支持上述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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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事项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重大合同及协议补充说明
近期,公司先后公告了《大同市文瀛湖项目景观工程合同》及《鞍山市城市景
观工程合作协议书》的合同及合作协议,涉及金额为28 亿元。(相关公告详见2010
年5 月11 日及5 月24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现对上述项目具体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文瀛湖景观工程总规模约人民币12 亿元,今年实施投资约人民币3 亿元。
文瀛湖景观工程地处大同市御东新区,是御东新区的中央公园,紧靠大同市未来的
城市中轴线,拟建的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会展中心、体育中心等依次在湖边展开,
建成后的文瀛湖将是大同市的城市核心。
2、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分为三个大项目:分别为万水河两岸景观工程、汤岗温
泉城景观工程、4 个城区体育公园。总投资约人民币16 亿元。以上三项工程是鞍山
市城市景观建设的重点节点工程。
(二) 工程工期及进展情况
1、大同文瀛湖项目总工期暂定两年,总规模约400 万平方米,计划分三期实施。
2010 年预计完成首期80 万平方米,现已入场进行土方施工,土方机械设备投入2002
余台。剩余320 万平方米预计将在2011-2012 年完成施工,其中2011 年完成260
万平方米,2012 年完成60 万平方米。预计到2010 年6 月30 日完成产值(收入)
4000 万元。
2、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单项工程控制工期计划两年,其中单项工程设计周期为
六个月,施工工期为十八个月。本月初,公司已安排4 个设计小组共100 多个设计
师开展项目设计。预计2010 年可完成项目设计,2011 年开始施工。
该项目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将就各单项工程签订具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届
时公司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三)工程毛利率
公司依据项目实施地政府制定的计价依据及造价政策并参照公司过往承建项目
的毛利率水平制定了上述项目的毛利率控制指标,并通过内部控制体系等制度安排
予以贯彻实施。该毛利率控制指标不低于公司过往项目的平均毛利率水平。
(四)流动资金使用
按合同约定,上述项目没有预付款,公司需要按项目当期产值(收入)的一定
比例投入启动资金,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产值(收入)的50%-70%的
比例按月度支付工程进度款,余款在工程完工后的2-3 年全部收回。以上项目分期
实施,公司启动资金滚动使用。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能够支持上述项目的正常实施。
(五)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尽管已经进入设计或施工阶段,但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较多,施工工
期较长,可能存在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工期延长的风险;
2、上述项目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
风险;
3、上述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
4、根据协议,上述项目工程量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基准,最终结算金额以发包方
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审核后,经双方确认为准。因而最终结算金额可能会与合同金额
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5、虽然公司制定了上述项目的毛利率控制指标,但受政策变动、原材料价格波
动等因素的影响,结算毛利率存在与毛利率控制指标不一致的可能。
二、城市园林绿化一级资质延续进展情况
2010 年5 月26 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延续一级资质
初审情况,公司已根据相关要求完善了申报材料并提交住建部。上述过程不影响公
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最终结果公司将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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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对昨天的市场传闻进行了澄清,
1.表明2项重大工程的具体进度,并非只是空口合同.
2.对于传闻的低毛利率进行了反驳
3.对于一级资质的再次申请进度进行了公告
看来公司对二级市场的股价反应还是非常关注的,及时澄清了,相信下周一会有所反弹.但考虑到目前市场非常弱势而且这几天高价股的杀跌,还是要耐心等待股价的自然起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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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高价股全体调整,东方由于业绩再次质疑而跌停,调整已经开始。
我仍然看好它的中期走势,同时中报业绩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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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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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表 :唐海军
电 话 :010-84900497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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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玫瑰羞答答,今日第一霸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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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加仓时,期待半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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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0-033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0年5月21日,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或“乙方”)与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鞍
山市城市景观工程合作协议书》,双方就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项目建设事宜达成协
议如下:
一、 协议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鞍山市城市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3、工程规模:
主要包括万水河两岸景观工程、汤岗温泉城景观工程以及城区4个体育公园,三
项共计景观面积535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 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总包:内容包括土方、土建,水电、音
响、灯光、园林小品、喷泉、地形、园林种植、河岸等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
内容。
5、工程工期:
单项工程设计时间为2010年4月-10月,施工工期为具备施工条件(有施工图纸
和施工场地)后18个月。
6、工程价款:工程价款由土方、土建、水电、音响、灯光、园林小品、喷泉、
地形、园林种植、河岸等工程价款等组成,总投资约1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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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价款支付:本协议所涉及的景观工程均实行单项或分段工程竣工验收、单项
或分段工程分期付款的支付方式
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9、质量保修期:
本协议书项下的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两年,养护费用由乙方承担。每一单项或分
段工程完工后一个月起开始计算该部分工程的责任养护期,土建、安装市政工程质
量保修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生效时间: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
效。
11、违约责任:乙方未按协议要求建设,需按甲方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补救,
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乙方不能按
协议规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按日支付未完工程产值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
金;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拨付应拨的工程款,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并向乙方按日支付应拨工程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承担工期延误等责任。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协议的交易对方为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是经鞍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在原鞍山市交通改造项目建设有限
公司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9日,注册号:210300005047245,
企业住所:鞍山市铁东区铁东一道街33号甲,法定代表人:韩义,注册资本148,984
万元,该公司是鞍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和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运
营主体,是本公司在辽宁鞍山的第一个客户,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是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根据协议,景观设计由东方园林全资甲级设计
院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和参股的北京东方艾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易地
斯埃(EDSA)东方环境景观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完成景观详规、景观设计及景
观施工图。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对公司2011-2012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协议总金额
为16亿元,是公司2009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58407.85万元的2.74倍。
上述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此协议而对鞍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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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形成业务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上述协议为公司与鞍山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框架协议,后期
还需签订具体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及时对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2、上述协议的应收账款周期较长,尽管协议双方明确了违约责任,但仍存在应
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的风险;
3、上述协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4、根据协议,工程量以实际发生为基准,最终结算以甲方委托专业审核机构审
核后,经双方确认为准。因而最终结算金额可能会与合同金额产生不一致的情况。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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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月之内签了2个过10亿的大单,确实出乎意料,难怪股价走的这么坚挺.
该16亿合同将对2011,12年产生积极影响,奠定了今后几年的高成长!
目前人才和资金是公司需要重点考虑的.如何保持持续发展.按时保质保量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