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今天称,5月7日与襄阳市人民政府签署了《襄阳市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协议金额约为31.21亿元。由于公司2011年营收为29.10亿元,该协议占公司2去年营收的107.26%,对工程建设期2012年至2015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另外,这也是东方园林在中南地区签署的第一个超10亿元的框架协议,可谓开拓南方市场的重大突破。
尽管东方园林曾在2011年年末签订过类似的巨额合作协议,不过当时与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的金额不过19.31亿元,而另外20亿元系公司自身投资建设苗木基地。就单个销售协议而言,这应是该公司目前签订的金额最大的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在协议中锁定了四个优质的保障地块作为付款抵押,或将为其兄弟公司东方城置业提供支持。公司在协议中详细注明了支付景观工程款对应的保障地块。按照协议说明,共有A、B、C、D四个年度保障地块,分别对应2012、2013、2014、2015年应付景观工程款。其中,A地块为卓尔地块,B地块为庞公片区和啤酒厂,C地块为东津新城地块,D地块为鱼梁洲地块,对应净用地面积合计为164.1公顷,规划用途均为居住或商业。按照协议中规定,襄阳市政府将以保障地块的出让收入作为支付景观工程款的来源之一,不足部分仍由政府以自有资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