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下载
下载

成都一拆迁户自焚死亡

09-12-02 16:46 7244次浏览
恒瑞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中新网成都12月2日电(刘贤) 近来,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在拆除违法建筑过程中,一位拆迁户点火自焚并死亡的事件受到各方关注。2日,成都市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局长钟昌林向媒体介绍了有关事件过程。

  钟昌林说,今年4月10日,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过一次拆除,胡昌明、唐福珍及其亲属采取投掷汽油瓶和向执法人员泼洒汽油等方式阻挠,致使依法拆除行动被迫取消。

  11月13日,钟昌林再次带领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人员对胡昌明违法建设实施依法拆除。“当时胡昌明虽不在现场,但仍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在其违法建筑楼顶平台上的前妻唐福珍及亲戚10余人联络,对执法人员的喊话、劝说置若罔闻,再次采取向执法人员投掷砖头、石块、汽油瓶及点燃汽油等方式进行阻挠,致使10多名执法人员被打伤、烧伤。当然,在拉锯过程中双方有一些肢体抓扯,这也是事实。”钟昌林说。

  在相持了近三小时后,站立于楼顶平台楼梯井顶端的唐福珍情绪失控,做出极端举动:向自己身上倾倒了汽油并用自备打火机点燃。楼下的消防队员立即用泡沫水枪喷洒灭火,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迅速搭梯攀登救人,唐福珍身上的火随即被扑灭。

  唐福珍被执法人员从违建楼顶救下送往医院后,金牛区有关方面迅即派出专人,24小时协助医院做好抢救工作。成都军区陆军总医院专门成立了副院长牵头的专家医疗组,采用最好的设备和技术予以救治,并先后两次对唐实施植皮手术。

  11月29日,唐福珍因伤情严重突现生命危险,金牛区区、街道领导及相关人员迅速赶赴医院协同医务人员全力施救。深夜时分,唐福珍终因伤情严重,抢救无效不幸去世。

  “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唐福珍点火自伤的意外,这一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对于她的不幸去世我也深感痛心”,钟昌林说。

  事件中被拆除的建筑官方认定为违法建筑。据介绍,1996年,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街道金华社区(原金华村)4组私营企业主胡昌明,支付4万元青苗补偿费、1万元建房占地款后,以租地的名义与金牛区天回镇金华社区(原金华村)签订了《建房用地协议》,在一直未办理《规划建设许可证》及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修建了面积约为160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及简易结构房屋,用于企业经营。

  2007年8月,成都市为推进全市四大污水处理厂之一的城北大天污水处理厂配套工程建设,决定实施连接北新干道和川陕路的市政道路金新路建设,胡昌明的建筑就处在这一重要市政建设工程规划红线以内。

  “我们金牛区城管执法局在有关方面多次做工作要求胡昌明自行拆除都没结果的情况下,于2007年10月依法向胡昌明下达了《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胡昌明对限期拆除决定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08年2月,成都市城管执法局经审查,依法维持了金牛区城管执法局作出的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对此复议决定,胡昌明在法定期限内并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钟昌林说。

  “据我所知,金牛区有关方面考虑到该建筑体量及投资较大,拟参照当年土建成本给予适当的补偿,但胡昌明拒不接受,提出了高达800多万元的要价。”钟昌林给媒体算了一笔账:胡昌明的违法建筑建于1996年,当年的建筑成本包括装修在内,按最高标准也不会超过每平米1000元,胡的房子大概1600平方米,无论怎么算也达不到800万。
  从2008年2月起,金牛区相关部门,包括政府相关领导、天回镇街办干部和工作人员等多次与胡昌明沟通协商,希望其自行拆除,并讲明如对金牛区城管执法局的决定不服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均遭到胡的拒绝,一直拒不拆除。

  据介绍,警方日前已对参与阻挠依法拆违人员涉嫌妨害公务犯罪的行为立案侦查,并依法实施了刑事拘留。
打开淘股吧APP
5
评论(59)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优点无

09-12-02 17:26

0
花几点钱租个几亩地,盖个简易房,当仓库用.这些本身就没产权的.如果要拆地补偿也是陪给当地村委.
优点无

09-12-02 17:21

0
1600平方 ,要价800W.=每平方5000元,而且在郊区. 另外这个地的性质是用做企业经营的,不是一般的弱势群体. 点到为止.
石头脑壳

09-12-02 17:18

0
所以说《蜗居》是部好片
probe

09-12-02 17:15

0
物权法连垃圾都不如。
新凤

09-12-02 17:13

0
.....
石头脑壳

09-12-02 17:10

0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整个拆迁的逻辑就是:开发商看中某地块能赚,买通XX,获得拆迁证,餐具……
猫爪2046

09-12-02 17:09

0
南无地藏王菩萨
石头脑壳

09-12-02 17:08

0
各个地方政府对城镇房屋拆迁行政条例的蓝本——国务院305号令

请注意第二章第七条,要取得拆迁证的规定,合着没业主啥事……

无语
东泰

09-12-02 17:06

0
烈火中的凤凰——送别唐福珍女士
刘松萝

  刚刚获悉,在成都拆迁纠纷中自焚的唐福珍女士去世了。我用“纠纷”一词,是因为事件的细节还需要进一步了解。不过,地方政府定性的“暴力抗法”是很难成立的。在当事人情绪激动,威胁并且准备自焚的时候不暂停拆迁,更是对公民生命的漠视。

  唐福珍女士所拥有的房产坐落在集体土地上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其中的手续不算完备。有报道指出,唐福珍女士和丈夫胡昌明先生一直在办理办理房屋产权手续。作为教训,日后政府加强管理,农民在建房的时候首先办好手续是必要的。但是,简单地把唐福珍的房产定性为违章建筑,单方面地确定补偿金额,是对公民财产权的肆意侵犯。

  面对惨剧,我不愿意说出“不赞成自焚”这样的话。如果不是被逼上死路,没有人会把自己投入火海。胡昌明唐福珍夫妇艰难创业,终于成为富人。转眼之间就家破人亡,不禁让人生出兔死狐悲之感。面对一次又一次的悲剧,我们应该反省的是,正是由于漠视落在别人身上的不公和不义,才使得不公和不义一天天地坐大。

  我们不希望再有人重蹈火海。不过,在我的心目中,被烈火吞噬唐福女士已经成为展翅飞翔的凤凰。唐福珍女士过于刚烈也过于冲动,而在反衬之下,我们又过于怯懦了。假如我们在过去勇敢一些,唐福珍女士也许就不会死了。应该说,这是男人的耻辱。

  现在,我们能够做的,就是发出自己的声音。假如一个男人,一个文人在这个时候不说话,那就永远不要说话,永远不要写文章了。

  面对惨剧,必须惩办那些无视公民生命的官员们。而面对社会的紧张局面,我呼吁改变,协商与和解。虽然说在通向灾难道路上随时都可以回头,历史给我们的机会已经不多了。

2009.12.1.
石头脑壳

09-12-02 17:01

0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譬如你,就非常可怜……
刷新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末页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