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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大虾!!!

09-11-12 21:38 1141次浏览
chenyu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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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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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恒于2009 年10 月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 家特定对象发行了68,369.37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假设深圳国恒认购1亿股,另外8家共计68,369.375 万股,每家8545万股。
增发后深圳国恒合计有1.7亿股,如果八家中的一家或有关联的两家合计持股超过了1.7亿股,取的了相对控股权,导致第一大股东变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可有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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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hm272

09-11-12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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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8915

09-11-12 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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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lhm272 兄!!!
lhm272

09-11-12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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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的,第一大股东表面上还是国恒,但是关联的别的股东可以在董事会等管理层派出代表占多数表决权,那样就是那两家关联企业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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