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语言坐标与逻辑结构的配合
“语言坐标与逻辑结构的配合”附图中的“语用真实”,是对所有的各种理论体系都有“约束”的,当然也包括我(俞根强、ygqkarl)自己的理论体系。其意思是说:
理论体系必须与事实有对应,必须能够“真实”地反映事实,等等。.
“哲学”方面的重要内容部分——就是“认识论 epistemology”,其含义是指:人脑以外的“客观对象”到人脑以内的“印象”的这个“反映”。
这方面的衡量标准就是“语言坐标与逻辑结构的配合”附图中的“语用真实”,是可以“数学化”的。 在“实际应用”时通常用“误差 relative tolerance”表示,小数点后的第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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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坠月之赐)所说的“真实”,更完整的术语是“语用真实pragmatic_reality”的这个“真子集proper_subset”。再次特别强调一下,是“语用pragmatics”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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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形式formal”逻辑,必须“扩张、扩展、拓展extension”到“道”学逻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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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股先知)的思维,很混乱呀。这种“悖论paradox”式的话,是“质疑”吗 ???
“坐标系”的原点,仍然还是“点point”,上面“语言坐标与逻辑结构的配合”附图中的“语言方向”,是第一坐标,我(俞根强、ygqkarl)称之谓【公理一】。上面“语言坐标与逻辑结构的配合”附图中的“逻辑方向”,是第二坐标,我称之谓【公理二】,即上面贴的“二维几何模型表示的逻辑类型”附图。这二者构成“认识论epistemology”
至于你(股先知)所提到的“意识”,是“实践论”范围的,我称之谓【公理三】,网上的《一个理论体系》的第三条公理。你(股先知)可以搜索一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