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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市场还是不认同651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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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以 56,987,760.35 元人民币转让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 41.49%股
权,其中:拟转让给上海仪电的价格为 42,712,968.35 元人民币(其中包括
商誉转让:528,168.35 元),拟转让给长丰公司管理层的价格为:
10,886,400.00 元人民币,拟转让给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的价格为:
3,388,392.00 元人民币。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仪电为长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仍持有长
丰公司 26.64%的股权,为长丰公司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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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68.13%
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 30.34%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0.51%
上海长丰实业总公司 0.51%
上海富欣通信技术发展公司 0.51%
合 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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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司官网上的信息,不知道有没有更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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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股权好象已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