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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网络投票才163人?用脚投票的人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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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在凤凰网查到
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详情请查阅2009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9年9月21日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26号公司2201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0人,代表股份1,048,166,174股,占登记日公司总股本股1,479,892,510股的70.83%;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964,673,295股,占公司总股本1,479,892,510股的65.1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63人,代表股份83,492,879股,占公司总股本1,479,892,510股的5.64%。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由董事长杨庆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进行表决,除议案第16项外,其他议案均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须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议案表决意见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占有效表决股份比例%表决结果
通过/否决
1关于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议案同意股数37209982299.39
通过
反对股数8262340.22
弃权股数14555000.39
2
发行方式同意股数36299810096.96
通过
反对股数19150510.51
弃权股数94684052.53
3
发行股票的种类同意股数36455351797.37
通过
反对股数3517340.09
弃权股数94763052.54
4发行股票的面值同意股数36288069396.93
通过
反对股数3267340.09
弃权股数111741292.98
5
发行数量同意股数36417261097.27
通过
反对股数5772340.15
弃权股数96317122.58
6
发行对象及股份认购方式同意股数36429751097.31
通过
反对股数3443340.09
弃权股数97397122.60
7
拟购买资产范围及情况同意股数36429851097.31
通过
反对股数2976340.08
弃权股数97854122.61
8
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同意股数36433181097.32
通过
反对股数15398340.41
弃权股数85099122.27
9
锁定期安排同意股数36427481097.30通过
反对股数2520340.07
弃权股数98547122.63
10
上市地点同意股数36426071097.30
通过
反对股数2750340.07
弃权股数98458122.63
11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同意股数36425021097.29
通过
反对股数3924340.10
弃权股数97389122.61
12
目标资产期间损益归属同意股数36428271097.30
通过
反对股数2500340.07
弃权股数98488122.63
13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除权、除息等情形,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相应调整的安排同意股数36419981097.28
通过
反对股数3070340.08
弃权股数98747122.64
14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股数36422016697.29
通过
反对股数2544340.07
弃权股数99069562.64
15关于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资产重组协议》及《资产重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股数36430001097.31
通过
反对股数2743340.07
弃权股数98072122.62
16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具体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股数103803702899.03
通过
反对股数2673340.03
弃权股数98618120.94
17关于批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股数36414261097.27
通过
反对股数4313340.12
弃权股数98076122.61
18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同意股数36271241096.88
通过
反对股数2713340.07
弃权股数113978123.05
19关于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同意股数36264916696.87
通过
反对股数3262340.09
弃权股数114061563.04
二、律师见证意见
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潘斌、黄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规则》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