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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说,转帖他人的人身攻击的内容,并表示附合,不算犯规。
举个例子说,
某人说了句“我操你M。”这句是不违规的。
然后,另一个跟帖,引用“我操你M”这句,并加一句话:骂得好!版主认为,后面这个人,是不违规的。
股天乐,真搞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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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被强奸时不但不反抗,反而去享受快感
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如你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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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股天乐!痛打落水狗!
谁同情,一起打.革命要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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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大骗子鲁道夫的文集呀,
我还想学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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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必须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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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走的是与笑笑是一样的路,别赚太多黑心的钱,中国股民会记住你的,爱爱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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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子不骗子的,由法律说了算。
法院没说他是骗子,他就有权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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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楼主这么喜欢一个已经被证明是骗子的鸟人,难得
中国就是楼主这样喜欢被骗也喜欢骗人的主太多了,弄的今天的社会乌烟瘴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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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波王就糊涂了。
你不能因为你不喜欢看他的文章,就删他的帖呀。
我不喜欢版主,我找人揍他一顿,这样可以吗?不可以,那是犯法的。
知道不?
[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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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那是我弄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