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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初坐在那里,清晨的阳光洒满全身,望见她的第一眼我大脑瞬间空白.
那时候的初总是喜欢素净的长裙,一脸不带修饰的笑容,
悉尼奥运会开幕那天,我在卧室强吻了她,那是初的初吻.我按住她,她眼睛闭的死死的,脖子扭来扭去.
初后来写信给我,她用英文和我订了一个协议,恋爱协议.
初和我在不同的大学,一个城北一个城南.
初常常写信给我,尽管我们几乎每天穿城见面.初写道,知道收信的感觉是你想要的.
小卡片,信纸,email,中文,英文,中英合璧...
我则写诗给初.有一次初拍照给我,她的书桌摆满了我们一起吃麦当劳收集的史奴比,还有我的诗.
那照片粉红的背景,让我的记忆也是粉红的.
初的家境殷实,在楼下等初时,看到她老爸的黑色雷克萨斯.我于是才慢慢知道初穿的那些长裙原来全是淑女屋.
那是2000年.而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穷小子.
初给我买了很多礼物.衣服,鞋子,自行车,还有她的笔记本.
poeme初送我的兰寇,浓郁悠长,如同初之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