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股股东代表声明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乌海市(市国资委)领导就
西水股份公司即将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提出如下三点指示意见:
一. 支持公积金“十转十”方案,同股同权。
二. 西水股份出售其持有的
兴业银行股权收入的投资方向及使用问题,北明天控股公司必须在本次股东会前与乌海市协商备案。
三. 鉴于广大流通股东要求网络投票的呼声,乌海市持积极支持态度,并积极协商呼市证监局争取实现网投,让更多的流通股股东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
特此声明。
西水股份国家股股东代表 李少华
200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