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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你到天荒地老IV

20-07-16 12:42 290213次浏览
阿尔法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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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起始于2015年10月22日,业绩基准为50万股159915创业板E TF;此时2.348元;

投资方向:基金,债券,股票,数字加密资产,商品期货,银行理财产品,银行网银交易类产品;
仓位设定:可融资,融资比例不超过业绩基准的8倍。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主动

I/II还在 长贴III一年前莫名其妙被删了,III之后的内容接在II尾部,现在II也不能回帖了,开新帖IV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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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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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HAO1

21-05-26 17:11

0
有道理,溢价可以等明年再除,一场炒作就得完完整整,不少人还处于隔岸观火笑币圈呢,作为人性来考虑,必须把这群人吸进来才能完成一场完美的谢幕,鱼大你之前也说过有一次暴跌吧,深蹲是为了更好的跳起。个人不理性的想法
阿尔法爬

21-05-26 16:59

1
我不这么认为。BTC挖矿成本现在比币价低很多。
币价其实是溢价状态,而且溢价不少。
这种情况下,理性的人都不应该去交易所买币。
HAO1

21-05-26 14:42

0
这一次直奔10w
红泥5

21-05-26 09:29

0
我现在的风险偏好也很低,永远与鱼大保持一致。
追理

21-05-25 22:47

0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一、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二、对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取消各类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从严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三、对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由主管部门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严肃追究责任。
四、对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停业整顿等处置。
五、对未经报批私自接入动力电源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等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对其违法窃电行为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对企业、个人等主体存在利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等行为的,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相关法规,由主管部门从严处置。
八、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追理

21-05-25 20:03

0
今天的上涨应该是应对没参议院通过的无边界法案吧
阿尔法爬

21-05-25 19:54

0
121010, 169106 , 163415
我不是一直推荐这三只吗?

而且我早就说了,横盘期间,各自按照自己的风险偏好去定夺。
我现在风险偏好很低的。
红泥5

21-05-25 14:54

0
鱼大啊,今天A股暴涨,咱们还是按兵不动,是吧?
红泥5

21-05-25 14:53

0
但愿拱手相让,只是明修栈道、暗渡陈仓,我们草民多虑了。
红泥5

21-05-25 14:43

0
国家打的牌就如同前阵子马斯克打的牌,让人摸不着头脑,
一幅好牌成了这样,真让人着急,我等鼠辈空有一片爱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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