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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交流

20-03-26 14:58 8318次浏览
惊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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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偶然机会又看到这个贴吧,发现原来的号还能用,居然还有人惦记着我,内心还是有一些小激动。那就重新交流起来吧。
暂时不知从何说起,边聊边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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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鸿月

20-04-08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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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仔细的核对了一下之前的分笔分段情况,做了一些修正,我也对照过旧笔和新笔画出来递归的情况,大致上从3127过来的所有标记如上图,其中Y代表1分级别同级别分解,W代表5分级别同级别分解,S代表30分级别同级别分解。
这个标记,我估计应该会有很多争议,我思考过可能的所有争议,还是决定把图放上来讨论。关于同级别分解,我在前文中说了基本的规则就是“中枢+连接段”,但我同时又说明可以按照特征序列分型的方式来划分,我岂不是自相矛盾?
这就是我放图上来的原因,也关系到我对于自同构结构的绝对复制性的研究结论。如果单纯只看数学表达式,同级别分解的规则好理解,我前面文章里面说得很清楚,但几乎所有人都思考过一个问题:为什么线段的划分方式要按照特征序列分型的方式来?在1分级别以上的分解中,能不能统一使用?
原文对于同级别分解的原话:某级别中,不定义中枢延伸和扩展,允许盘整+盘整,某级别以下级别,定义中枢延伸和扩展,不允许盘整+盘整。这句话我的理解就是:如果按照1分级别同级别分解,那么线段就是次级别,线段的划分精确定义的目的就是利用特征序列分型来过滤掉以下级别的走势,所以在线段层面是允许中枢延伸和扩展的,而1分级别就是中枢+连接段的方式,这点雷打不动,至于1分级别以上级别根本不考虑,因为你已经按照1分级别分解掉了。如果同一时间,你再进行5分级别同级别分解,那么其实就相当于你把1分级别当做线段了,而继续用特征序列分型的方式确定1分级别,来作为5分级别分解的次级别,而1分级别以下统统都过滤掉了,只保留了1分级别这个“线段”,至于5分级别以上也是根本不考虑,因为已经按5分级别分解掉了。同样的道理用在30分级别,日线级别等等上面。
这就是我对于同级别分解的全部理解。所以,不太严格地说,你按照线段划分方式,依次划分清楚1分级别以上的分解,也是没有问题的,但逻辑关系就是上面这段话。
我们来看这张图,3127点作为1分-5分-30分共振的卖点,这个应该没什么疑问。Y1开始到Y6我想争议也比较小,有可能的争议就是Y4-Y5那里的震荡到底有没有9段,我仔细核对过是有的。Y6-W2这个地方的标记,其实是站在后来的视角,在当下存在多义性组合的问题。
争议最大的应该是Y11-Y12,以及Y13-W3这个部分,也就是从3074到2646这部分应该如何分解?
如果单纯按照特征序列的方式划分,那么应该是(Y11)和(Y12)这里,类似地,就是(Y13-W3)。为什么我这么标记,首先,这么标记不违反中枢+连接段的规则,其次这么标记,第二个绿箭头3卖的低位很清晰,而Y12到Y13-W3就是一个标准的1分趋势下跌,其中第二个中枢刚好构成上面5分中枢的3卖。注意,Y11-Y12这里的组合,不能随意组合,假设Y12没有触及Y11或者Y12没有触及Y11过后1分中枢,那么是不能标记的(用缠师的话说就是,分解中唯一不能出现的组合就是1买和3卖的组合),所以3074-2646这部分,如果按照1分级别同级别分解,就是Y11和Y12的标记,如果按照5分级别同级别分解的话,就是(Y11)和(Y12)。
Y14和Y15的标记应该没有什么争议。因此,当下的现在的合力情况,从2646过来一个新的5分走势已经出现,当然就百分百确定前面5分走势已经完成。
之前有几处地方的错误我统一归纳如下:
1、Y12部分线段的划分,之前有错,更正如图
2、Y14-Y15之间的线段划分,之前也漏画了一段,虽然不影响,但也更正如图
3、之前在2646附近的时候,对于5分级别分解的视角显然是不好的,因为Y14处的当下认为3074下来5分级别未完成和从3058下来5分级别已经完成显然是两码事,前者大概率要跌破2646新低后再形成5分的反弹,后者不需要。这点从Y15出来的当下,我就意识到错误并且及时做了操作的修正,也在上周四提示大盘小牛。
正如还是糊涂兄所言,在分笔分段层面只要逻辑正确并统一,线段的划分只会有一个正确答案,市场分解要精益求精才行,多数情况一些细微的分解错误不会影响操作策略(例如Y14-Y15这里少一个线段不会影响1分级别),如果在一些复杂和极端情况中,细微的错误就会带来性质的区别,这点也提醒了我,总之大家共勉吧。
注意,图中的笔我是按照标准笔的情况来,如果按照新笔,里面有一两处线段会有所不同,例如Y13-W3过后如果按照新笔确实应该再添加一个线段,记得帖子里面有位兄问过,我回答的也不准确,按照新笔那里就是有一线段,对于新笔的定义,就按照缠师原文的话来,一个字也不要修改,那是最准确的韭菜兄还夸我新笔定义得好,我自己核对过很多品种,尤其是期货品种,最终结论就是缠师是对的。
最后,我在提点一下我认为的自同构性绝对复制性:以Y11-Y12的部分为例,按照数学结合律的组合,就是标记Y11和Y12,按照特征序列分型的标记就是(Y11)和(Y12),我认为的绝对复制性,就是从Y11-Y12到(Y11)和(Y12)的绝对性,正如Y13-W3必然还有(Y13-W3)一样,我在很多品种中验证过这个结论,确实有效,因为这部分知识原文并没有规范定义,这只是我从市场得来的,是否绝对有效,大家可以去验证或者讨论。

上图和所有文字,基本上就针对本帖前面的所有逻辑和结论,做了统一的案例总结,本帖后面更多就当下的品种和市场情形做讨论了,特此说明。
还是糊涂

20-04-08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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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还是有两处差别呢
vcddvdld

20-04-08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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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又看了看还是有些地方不统一,我再去学学。另外楼主标的1和2 是什么意思?还有这个5F中枢是根据同级别分解的3个1F走势组合而成的吗 (就是我发的图23、34、45三个1F走势)?
vcddvdld

20-04-0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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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月兄画的线段 终于一致了  
还是糊涂

20-04-0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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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这图是经过调整的么?比我之前划分的看起来更规范呢
惊鸿月

20-04-0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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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鸿月

20-04-08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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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盘没什么问题,继续小牛,各位可以继续干
还是糊涂

20-04-08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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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糊涂

20-04-08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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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回答比你说时间的晚,缠师划分就没有按照这个原则划分笔。
韭菜变韭黄

20-04-07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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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发现4比g还是高一些。按顶底最高最低的原则,似乎又有问题。
这时候,月兄关于分水岭 k线包含处理逻辑就可以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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