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大股东超比例违规减持 浙江证监局下发警示函和讯网消息 日前,浙江证监局公布对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万马投资集团于2016年3月4日至3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浙江万马股份(
002276 ,股吧)有限公司(简称“万马股份”)股票4600万股,占当时万马股份总股本的4.8972%;2017年9月26日至9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万马股份股票740万股,占当时万马股份总股本的0.7146%。
2016年3月4日至2017年9月27日,万马投资集团合计减持万马股份股票5.6118%,但未在减持比例达到5%时暂停交易并通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
浙江证监局指出,万马投资集团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万马投资集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万马投资集团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资料显示,万马投资集团为上市公司“万马股份”的最大股东,截止2017年3季度末,其持有万马股份36669.08 万股,占总股本的35.41%。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