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来说,
深圳机场可转债的约定转股价目前是5.66元,假设在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本公司股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也就是深圳机场的股价如果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以上的交易日超过了5.66元×130% = 7.358元,那么“本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的103%(含当期计息年度利息)的赎回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也就是说,当深圳机场的股价30天里有20天(特指交易日)超过了7.36元——无论是7.4元还是8元、9元、10元,还是中间有一两天掉下了7.35元,只要满足条件——那么,就触发了“强制赎回条款”。上市公司会马上发布公告,提醒投资者尽快转股,否则过了这个约定的强制赎回期,交易系统会自动把没有转股的可转债以103元的价格买回来!
一边是可转债价格飙升到130元以上(上不封顶,视当时股票市价超过转股价的幅度而定,一般来说,股价维持在转股价的130%,可转债的价格肯定上140元了);
一边是103元被到期自动赎回。
换言之,是马上拿了140元以上的现金走人,还是傻乎乎只卖103元走人?
正常的人基本都会选择前者:换股,或者卖出转债,拿140元以上胜利大撤退!
这样一来,上市公司的目的同样成功达到,大家纷纷转股,可转债退市,胜利大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