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6年268亿重大重组,5.10元每股,发行了525490.196万股
1. 大额业绩补偿:
1) 16年原公司通过重组收购了供销大集控股有限公司,19年4月30日发布了业绩补偿方案,因为18年净利大幅低于承诺数,同时16\17\18年三年累计扣非净利差了7.22亿,触发业绩补偿,海航商业控股、新合作商贸等22名股东需要补偿446,249,182股(公司1元回购注销),补偿现金0.14亿(现金已经补完)。
2) 19年7月,公司在回复深交所问询函里:“公司也将根据后续股份补偿具体实施情况,对于出现无法实施补偿的情况研究其他替代补偿方案。因涉及重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变更,届时还须向监管部门咨询,与补偿义务人协商沟通,并按照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表示,19年业绩承诺完不成的话,还是会面临质押冻结导致无法履行业绩承诺的问题。
3) 目前因为部分股东质押及大股东股份冻结问题,还没有履行业绩承诺。 1月4日,供销大集公告称收到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的22名股东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上述22名股东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被要求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履行股份补偿义务
4) 19年业绩预告亏损约:100,000.00 万元至 195,000.00 万元,商誉、应收款、长期资产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约7-11亿。19年业绩承诺净利润值与18年相同,19年还会触发业绩补偿并且数量会更大。
2. 实际控制人拟变更:
1) 19年9月26日,海航商控与新合作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新合作集团拟取得海航商控所持供销大集5%股份,并将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2) 19年12月28日,海航商控与新合作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海航商控所持供销大集2%股份(16年重组前的)转让至新合作集团;并约定在本次协议签订后,双方同意通过相关交易安排,使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
卖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将通过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或继续向买方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等方式,确保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买方承诺,本协议签订后,将通过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确保买方及其一致行动人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3) 海航商控持有29.27%的股本,新合作持有24.91%,根据转让协议内容,20.1.23日海航商控披露了集合竞价减持1%的计划。
4) 19年7月 海航集团董事长陈峰会见中国供销集团董事长侯顺利一行。侯顺利表示,希望双方加强合作,将供销大集打造成为“便农、惠农、利农”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典范
总结:目前海航已经出让多家公司控制权,央企供销总社集团旗下的新合作商贸连锁集团即将入主,里面的各个重组股东包括海航及新合作商贸已经被重套,并且数量特别巨大,业绩补偿问题早晚解决,19年巨亏会导致补偿股份含权更高。目前股价远远低于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