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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计划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会是谣言吗?看看背后站台的大佬们。

20-06-28 09:42 4721次浏览
LMet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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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2019年3月21日,央行前行长戴相龙就曾在一场活动中提出: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兼并收购境内中小型证券公司。席上有工行前行长姜建清等金融 界的老人,也有现任的领导。海通证券 总经理瞿秋平在结束前提了最后一个问题。他说,“这点我很感兴趣,我的问题是:近期这能成为现实吗?”

戴相龙提出了几点主张:第一,大型银行可以兼并中小型券商。对于银行在香港成立控股公司做投行业务的模式,他认为“太慢了”。他说,“不能再等了,不能再犹豫了。”

第二,投资银行业 要重组,现在太分散了。“几家大的证券公司兼并中小型证券公司,在中国形成三五个中国的高盛 。”
  
第三,“从现代金融发展的战略利益出发,调整我们的国有资本的结构,组建大型的投资银行。”他对比的是银行和保险,都有副部级的机构,但证券没有。当然,他认为银行本来就不应该有行政级别。
  
银行兼并券商的理由在他看来也很充分:内部来看,这是调整融资结构的需要——股本融资2035年应当占到25%,而现在5%都不到。外部来看,强敌虎视眈眈,外资投行进入中国可比外资商业银行进入的竞争力强得多了,“投行不靠网点”。

II
2019年交通银行 首席经济学家连平发表了《突破银行资源进入证券业的制度障碍》。

III
2019年4月1日,在社科院的一场活动上,天风证券 首席经济学家刘煜辉的演讲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嘲笑了过去中国券商在小黑屋子里定价,像纸牌屋一样。他对投行不吝赞美之词,“华尔街的伟大是高盛、大摩的伟大”,他认为,美国强大的投行能够“用嘴说话”,即凭借自身的信托责任、声誉、专业精神和技术等成为资本市场定价的上帝。

资本市场要承担天降大任,其中关键就在于强大投行,然后很幽默地说了一句,“我们先快速从体重上先上去。”

IV
2018年,兴业证券 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对于金融机构开放,内外资理应一视同仁。外资商业银行可以持股(或者通过控股公司)投行,内资银行业应该也可以。


V
2018年7月,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正局级研究员刘青松做了题为《有中国特色的世界一流投资银行建设之路》的公开演讲。

VI
2015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金融结构的实施意见》提出,“建设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一流现代投资 银行。稳步推进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证券业务牌照。”

内容参考前沿君的历史文章。

大佬站台,一路铺垫至今,这里面的预期差机会相当大,各位看官可以仔细品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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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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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 最新
巴鲁

20-06-28 20:02

0
周一就围绕着这个  权威人士消息 炒? 放心吗?
王探头

20-06-28 19:52

0
这种改变原来需要人大通过吗?
涨停与跌停

20-06-28 19:32

0
证券法没有修改之前,就接受亏损企业上市申请,怎么也没有听你站出来说这个呢
涨停与跌停

20-06-28 19:32

2
证券法没有修改之前,就接受亏损企业上市申请,怎么也没有听你站出来说这个呢
LMetal

20-06-28 19:27

1
观察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虽然“谣言”既没有被澄清,也没被证实了。但好几份报告都在假设消息属实的情况下作出分析,就我观察到的就包括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兴业证卷、国盛证券、开源证券。这些研究员为什么不约而同地费心思作这些分析呢?
大雷幸福2005

20-06-28 16:48

0
银行拿券商牌照,券商拿银行牌照,互换一下?
LMetal

20-06-28 16:37

0
其实所谓违法我觉得是个伪命题。金融开放这一路走来的思路其实很有有中国特色,就是搞“试点”。很多情况下更多是现有制度建设,再实现法律支持。其实这可以参考科创板的建立。

资本市场现在就是被倒逼做大做强。专门提“三五个中国的高盛”这种说法很有意思。也就是说,金融改革的节奏是对标金融开放的步伐,而不是自己搞自己的。越开放,鲶鱼效应之下,越倒逼改革。

科创板就是典型的一个试验田,撇开主板和创业板的既得利益去做一个试点。包括发行、交易、退市到最近獐子岛的集体诉讼制度都是这么一个尝试。跟过去搞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准入前国民待遇一个道理。

接下来就轮到创业板了。

同理,无论是之前传言的中信和中信建投合并,到现在的传言本质上都是对标“中国的高盛”这个目标去走的。这“三五个中国的高盛”其实就是中国改革一以贯之的“试点”的改革思路。
小葫

20-06-28 15:51

0
可是违法啊,看看银行法,不允许混业经营,要修改法律怎么也得一年半载的,看怎么演变。
dave9009

20-06-28 13:45

0
还真是可能 ,
沪深股市

20-06-28 13:41

3
向商业银行发放券商牌照是违法的,除非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暂停《商业银行》第43条的适用。早在2015年3月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就曾公开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商业银行在风险隔离的基础上申请券商牌照的制度和配套安排,不过政策落地尚时间表,五年以来一直就没有相关政策落地实施。实际上,银行兼营证券的消息已经是多年前就已经开始有在流出了。不过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个人觉得证监会是否不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直接跳过全国人大表决这个环节,直接发放牌照,这个恐怕难以实现,或许说这个在比较短的时间里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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