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冲关3000点真是拼了,不惜传出给银行发券商牌照的消息。
这消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传一次,新修订的《证券法》规定只有证券公司可以开展投行业务,我国
金融 业采用的是分业经营,也就是说银行直接开展券商业务是不可能的,银行要开展券商业务需投资设立或收购证券公司。类似当年设立银行系公募基金公司成立银行系券商,这非常有利于引导银行资金入市,对股市属重大利多。
另,一旦分业经营被突破,券商
保证金 回归券商就理所当然了,一旦券商可吸收存款则非常有利于券商做强做大。
银行投资新成立券商效率太低,不如银行与券商直接合并,尤其是大股东是一家的,比如:
光大银行与
光大证券 合并!
中信银行 与
中信证券 合并!
招商银行 与
招商证券 合并!
兴业银行 与
兴业证券 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