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股价下跌近七成 长园集团这些股民有望索赔
2020年06月17日 02:01作者:费国海来源:投资快报
证监会针对A股上市公司长园集团(600525)的立案调查结果出炉了。《投资快报》记者留意到,这是一份接近“顶格”处罚的事先告知书。
子公司财务造假拟收罚单
2020年6月13日,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而收到证监会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而这样的财务数据问题,缘起于公司四年前收购的一家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长园集团在2016年6月完成收购长园集团子公司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长园和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和鹰)80%股权,收购价格为18.8亿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增值率652.02%。股东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及上海王信投资有限公司是交易承担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其承诺长园和鹰2016年、2017年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亿元、2亿元,长园和鹰在2016年-2017年累积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不少于3.5亿元。
不过,四年前收购的这家子公司,不仅没有贡献承诺的利润,却给长园集团带来信披违法违规的“污点”。
公告显示,深圳监管局查明:长园和鹰通过虚构海外销售、提前确认收入、重复确认收入、签订“阴阳合同”、项目核算不符合会计准则等多种方式虚增业绩,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201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长园和鹰的违规行为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14971.2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2300.38万元;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20958.7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989.83万元。
对此,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长园集团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和金额不等的罚款。此外,深圳监管局拟决定对尹智勇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史忻、刘瑞分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两年间股价下跌接近70%
2019年5月31日晚间,长园集团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事实上,自2018年6月12日开始,长园集团的股价就一直处于“崩塌”状态,从16元每股一路下跌至今,昨日该股票收盘价格不足5元每股,下跌幅度接近70%,而同期间大盘
上证指数 从3081.45点,仅下跌至2931.75点,下跌幅度不足5%。为何在大盘指数相对平稳的情况下,长园集团股价的下跌幅度如此之大?以为业内人士认为:“其主要原因可能是长园集团的财务数据存在造假,不足以支撑虚高的股价。”
根据此次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的内容显示,公司子公司长园和鹰的上述行为导致长园集团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56%、15.21%;2017年度合并利润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分别占公开披露的长园集团当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追溯调整前)的2.82%、14.85%。此外,长园和鹰确认对M.T.SEWING的销售收入,发生在其被纳入长园集团合并报表范围之前,该笔业务导致长园集团虚增2016 年度、2017年度期末应收账款870.41万元。
这些受损股民可做索赔准备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表示,如长园集团因其上述涉嫌的财务造假行为收到证监会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则符合条件的相关股民,可以依法起诉,要求长园集团及相关责任人员赔偿投资者相关投资损失。
初步判断,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为:2017年3月14日至2018年12月25日期间购买长园集团股票,且在2018年12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相关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资料显示,长园集团子公司财务造假早有披露,早在2018年12月25日就曾发布《关于子公司业绩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聘请律师对涉及的长园和鹰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并初步判断长园和鹰原负责人存在业绩造假的嫌疑。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