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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解读:重新上市的最新规则(2020版)

20-06-05 16:44 2160次浏览
老船夫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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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8日(下周一),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重装”)获批重新上市,证券简称为“ST国重装”,证券代码为“601399”,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这两天不断有伙伴问,如何解读上交所修订的2020最新版《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我们一起花点时间来闲聊一下要点:

一、核心要点
1、《办法》新增:退市后重新上市的股票,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2、《办法》新增: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无价格限制。

纵观整个交易新规,其实核心就是这两点,这样既可以承袭科创板优秀的探索经验,也可以从实际出发,激活市场活力和流动性,大幅减少了原来过多的行政干预。对于看好公司发展的投资者来说,新规下至少有3次可以极大概率获得买卖成交的机会。
举个例子,某重新上市的公司,上市前参考价假设是三板最后摘牌的停牌价X元。

1)第一次机会:按照新规,该公司回主板重新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
在开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由市场充分定价。比如A投资者看好公司后续发展,在之前的规则中,最多只能以X参考价的900%涨幅出价,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定价并不充分,现在新规下A投资者可以任何他可以接受的价格委托申报(不设任何价格限制),以尽量确保自己在集合竞价中具备优势而获得购买成交。

2)第二次机会:按照新规,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无价格限制。
看好该企业后续发展的A投资者如果集合竞价阶段没能买入,如该股首日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涨跌达到或超过30%时,交易所将实施10分钟的临时停牌,且在临时停牌的10分钟内可以继续以无涨跌幅限制的意向价格委托买入,直至10分钟临时停牌结束后集合竞价撮合成交。

3)第三次机会:同样按照新规,集合竞价阶段及开市期间停牌阶段的限价申报,无价格限制。
看好该企业后续发展的A投资者如果在第一次10分钟临时停牌的集合竞价阶段没能买入,如该股首日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涨跌达到或超过60%时,交易所将再次实施10分钟的临时停牌,且在临时停牌的10分钟内可以继续以无涨跌幅限制的意向价格委托买入,直至10分钟临时停牌结束后集合竞价撮合成交。

在实施两次10分钟的临时停牌后,交易所不会再干预市场自由交易而再停牌,以充分尊重和保持市场的活跃性和流动性,即该上市公司的首日价格可以继续上涨且不做限制(只要满足连续竞价阶段的申报规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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