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
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 年 2 月 17 日,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白云山光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光华药业”)收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磷酸氯喹片《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根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则要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主要内容
药物名称:磷酸氯喹片
剂型:片剂
规格:0.25g
药品分类:化学药品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44020165
批件号:粤 B202000050
备注:本批件仅在疫情期间内有效。本品经广东省药检所检验一批产品合格后,方可依据本批件上市生产。
二、关于本次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的相关情况说明
磷酸氯喹片主要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磷酸氯喹片共有 30 个批准文号。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18 年,磷酸氯喹片在中国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公立医院的销售总额约为人民币 170 万元。除此之外,本公司无法从公开渠道获悉其他生产企业此药品的生产或销售数据。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光华药业于 1977 年获得广东省卫生厅批准的磷酸氯喹片的注册证书和生产批件,于 2015 年获得再注册批件;于 2002 年获得国家药品转证批准文号,但自 2002 年至今没有生产销售,现按有关法规要求申请恢复生产并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光华药业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后,将迅速恢复磷酸氯喹片生产,并经广东省药检所检验合格后上市。
药品的生产、销售受国内
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预期本次获批事项不会对本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信息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