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
$兆驰股份(sz002429)$ 是真正的“分拆上市”概念股,真正具备所有的分拆上市条件?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财务要求,仅3年累计盈利超10亿的,简单统计了一下也就500家左右。今天炒的什么
金固股份 、康佳A,都是碰瓷,根本不满足条件。
1.上市满3年,兆驰毫无疑问具备。
2.连续3年盈利。兆驰2016-2018年盈利3.74、6.03、4.45亿。而2019年预计盈利8亿(Q3已预告盈利6亿)
3.剔除子公司累计盈利10亿。兆驰节能2016-2018年盈利0.8亿、1.04亿、1.4亿。剔除后兆驰股份盈利仍超10亿。
4.剔出资产规模净利润不超过50%,净资产不超过30%。净利润不讲了,净资产兆驰节能仅9亿左右,占兆驰股份的10%左右。太满足条件了。
5.拆分完成后,兆驰公司仍有100亿以上的营收规模,当然还满足上市公司地位了。
二、规范性
1. 兆驰节能是新三板上市公司,本身就十分规范,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之类的问题。
2.近三年未受证监会处罚。当然没有了。
3.近1年未被交易所谴责。这个当然也没有。非常干净的一家公司。
三、独立性
1.分拆子公司与母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兆驰节能是做LED封装的,兆驰股份是做电视代工的,两者完全分处于不同的行业。满足“累计净利润满10亿”,“子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这两条的公司,3000多家上市公司里屈指可数,我估计不会超过10家。很多公司比如
三安光电 、
天士力 这些,实际上母公司主营业务和子公司是存在同业关系的。很难像兆驰这么独立。
2.资产、财务独立。兆驰节能新三板上市,本来也要独立才能满足要求。
3.高管不存在交叉任职。这个不是什么复杂条件,调任不要太容易。
4.拟拆分子公司独立性无严重缺陷。太满足了。
什么样的公司受到分拆上市好处最大?当然是规模较小的公司。那些
中国石油 之类的大国企,就算满足拆分条件,对于母公司估值提升也十分有限。
而兆驰股份,净利润刚好超标,市值又小,实际可流通市值不过40亿。关键的是,公司在今年2月份曾表露分拆上市的意图。毫无疑问是分拆上市最大的受益公司。
只是以前太低调了,而财报挖掘又不是游资擅长的,所以迟迟没有被挖掘出来。否则绝对是分拆上市的宇宙总龙头。$
上证指数 (SH
000001)$ $
上证50 (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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