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可能大家对这个比较敏感,1000万很容易到,但是前提是要有第一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这1-4项除非要么是你有内幕,要么就是你有公开的账号,并且同一时间点唱多出货,否则就不能构成处罚条件。
另外就是撤单:实施本解释第一条第五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当日累计撤回申报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证券撤回申报额在一千万元以上、撤回申报的期货合约占用
保证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给的还是挺宽泛的,看似1000万以上门槛很低,其实主要条件还是要满足当日累计撤回申报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我觉得这条除了吃饱了撑的用10亿不停的排排排,撤撤撤才能达到,这个挺好,打击了不断排单撤单把你往前顶的恶劣手法而已,正常撤单,根本达不到市场申报量的50%。
不知道这样的理解到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