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8年5月,公司股东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出现短期流动性问题后,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在相关部门牵头下成立了盾安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同时委派工作组进行现场帮扶,积极开展风险化解工作。2018年8月31日,公司接到盾安控股《关于下属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通知》,盾安控股下属子公司杭州民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泽科技”)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签署了流动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50亿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为人民银行三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按年付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民泽科技已收到银团放款109亿元人民币。在债委会等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盾安集团整体的“瘦身健体”和债务化解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盾安控股未出现债券违约的情形。
2、公司于2018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政府对房屋建筑物等征收补偿公告》(公告编号:2018-105),根据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公司、盾安禾田、盾安机电、盾安热工等企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物等纳入征收范围。2018年12月7日,公司与诸暨市房屋征收办公室、诸暨市店口镇人民政府、浙江临杭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诸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征收协议,本次征收补偿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225,400,432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征收补偿款6亿元。
3、公司于2018年12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署资产转让框架性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公司与交易对方水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发能源”)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向水发能源出售公司全资子公司—盾安(天津)节能系统有限公司的主要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的具体资产范围根据尽职调查及双方商谈确定。本次协议签署仅为意向性协议,无法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具体交易对价和交易细节,本次交易最终的交易对价将根据中介机构审计评估结论经各方协商进行确定。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易标的的审计、评估、法律等尽调工作尚未结束,待相关交易方案细节拟定后,将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后签署正式的资产转让协议。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核查,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7、经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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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告再次明确征收补偿款12.2亿,已到账6亿,未计入18年,将计入19年
2、本次减值计提的主体节能资产,已签署转让协议,减值计提后肯定会溢价转让,计入19年业绩了
补偿款12亿加出售节能资产的几十个亿,19年一季报以及19年年报的业绩肯定将是逆天的
3、公告提到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影响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的准确性,年报修复后正式发布的年报亏损金额肯定会有所减少,因为已经按最差的情况计提了减值。
公司和狗庄太垃圾了,拉了三板马上第一个年报业绩雷,它这个只是要拟售资产的减值计提,跟主营业务没什么关系,比起后面跟风发布的不少业绩雷来说不算什么,只不过第一个发布成为业绩雷总龙头,吃了溢价,三板满仓打了这个垃圾,要过年了踩到狗屎,真是日了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