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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20190604猪肉股,价格在涨股价却在跌的时候

19-06-05 09:40 4218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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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日晚上市公式董秘和证券公司电话会议

天风电话会议:
天邦股份 董秘章总:增发公告给大家下来困扰,公司的意图考虑,专门开了两天会议来确定这事,一是从公司的战略方面考虑,提前谋划提前布局,目前事千载难逢的机会,完善产业链布局,二是为什么不做可转债呢,因为去年的利润情况做不了可转债,去年也引进了一些短期融资方式,也不希望公司的债务过高,工作的重点还是放在养殖上!前两年董事长也在世界各地看屠宰场的情况,今年年底母猪产能可以达到38万头!其他租赁的母猪还有大约3.6万头。具备1000万得出栏量,这次增发主要是加快市场布局,增发后净资产也改善了下。和机构做了初步的交流,一些机构还是认可想要参与定增,证监会在审核时可能还要打一个折扣,所以定增规模还要比目前的金额小一点,摊薄利润的问题,短期内会影响,是在向国外学先进经验!未来不排除引进国外的先进经验!今年还需16个亿,通过融资租赁解决大部分了,所有加到一起大约20个亿可用。可以支撑1000万的出栏量。提问时间:由于去年一月的情况五六七月的出栏会受到一点影响。四月多出了两万头也影响了五月的出栏量。原种猪场很安全!
非瘟的防控做的好的地方: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把所有的可能传染的地方都去做好,好有选址和公司的执行力上!没有什么秘籍,就是踏踏实实把每个步骤做好,有一点优势就是选址上核心猪场都选的很好!目前没有影响。公司还处于成长期!去年的成本已经下降的比较好了,由于非瘟防控成本上升。年底的产能38万头完不成,25万头是可以完成的!新建成的场积极投场,而且投场之后都很好,今年会有10个场建成。25万头能繁的阻碍因素就是疫情的恶化,否则基本能完成这个目标,优先投新厂!现在大概装了四个场!布局要提前一到两年,考虑到做一次定增也不容易,定增要优先保证母猪产能,报两个的可能在证监会审核时会被砍掉一个,那么发展就慢一点。
五月底的能繁15万多一点,后备是14万多一点。能繁比上次多了,年底能繁到25万头!今明年的出栏目标还是维持300和500万的出栏目标!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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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8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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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出8项举措鼓励养猪:用地优先审批、引种补贴500元/头

综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发改委等

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文件共有八条举措鼓励猪场养猪,包括规模养殖场从本省种猪场引进的种猪,每头给予500元的临时补贴、全面制定“一场一策”防控措施,抓好设施设备提升和防疫制度落实,确保年内改造提升1000家以上生猪养殖场、加大原种场、大型规模猪场周边3公里范围内或者生猪养殖密集区排查频次、支持浙商在省外建立屠宰企业等等。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我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

2019年7月25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方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我省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十条措施的通知》,其中一条要求实行生猪生产红线制度,各地级以上市生猪出栏量不得低于固定的目标任务。

《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财政局:
为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做好生猪补栏工作,稳定生猪生产,确保全省猪肉有效供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地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贴息工作,充分认识此次贴息对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的重大意义,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协同配合抓好贷款贴息工作。对于协助企业弄虚作假,套取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通过多渠道宣传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有关信息,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贴息,营造政府积极为生产经营主体排忧解难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19年7月16日

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

为切实稳定生猪生产,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贴息条件和标准

(一)贴息对象及条件。贴息对象主要是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规模猪场。申请贴息的生产经营主体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全国养殖直联直报系统),其中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规模猪场年出栏5000头以上。贴息主体应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的认证用户。

(二)贴息时间。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三)贴息标准及范围。原则上按不高于2%的贴息率进行贴息,贴息范围重点是用于相关企业购买饲料和购买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此外,市县财政可以通过自有财力等其他渠道安排贴息资金,但贴息比例总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二、贴息程序和要求

(一)发布贴息通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向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下发贴息工作通知,并在官网上公开发布。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通知、指导符合条件的本地生产经营主体做好贴息申请和情况核实工作。

(二)主体提交贷款贴息申请及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应于2019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提交贴息申请。提交材料包括:贷款贴息申请表、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畜禽养殖代码”电子凭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仅种猪场提供)、贷款合同(复印件)、贷款资金到账证明(复印件)、支付利息证明(复印件)等材料。

申请单位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集团公司统一贷款再分配给其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养殖场的,由下属各养殖场向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集团公司贷款证明、资金分配与使用等相关佐证材料。同一生产经营主体跨地市州建有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资金用于多处养殖场生产经营的,由该生产经营主体统一向所在地县级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三)市县确认并测算贴息金额。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组织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拟贴息的养殖场是否符合贴息条件进行核实,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从事多种经营业务的企业,要严格区分贷款用途,确实无法划分的可按照产值比例核定用于生猪养殖的流动资金贷款规模。核实无误后,按照贴息期限和标准测算贴息金额,经生产经营主体签字确认后逐级加盖县(市、区)、市(州)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公章后汇总报送农业农村厅。

(四)申报资料审查。一是农业农村厅会同财政厅对市(州)报送生产经营主体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二是财政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提出审核意见报财政部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监管局”)进行复核。三是将审定的养殖场贷款贴息核定表在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官网同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贴息资金管理

财政厅按照监管局复核结果,将贴息资金及时直接拨付到贷款企业用于接收贴息资金的银行账户中,并将结算情况报监管局备案。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贴息资金的企业,一经查实,全额追回贴息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对审核把关不严的市(县)进行通报。

原标题:关于印发《四川省2019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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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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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坚持不懈抓好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供应

中国网财经  2019-07-19  我要分享

2019年7月19日(周五)上午10时,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形势,并回答记者提问。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魏百刚  中国网 孙宇 摄

以下是文字实录:
记者:
刚才您介绍了,今年上半年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部里将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应对?
魏百刚:
谢谢你的提问。刚才我向大家介绍了,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面临着草地贪夜蛾虫害、非洲猪瘟疫情、旱涝灾害偏重发生、农业投资增速回落等一些新情况,为了有效应对,农业农村部已经作了全面部署安排。
一是毫不放松抓好秋粮生产。全年粮食生产大头在秋粮,占比达到75%左右。目前正值秋粮作物田间管理的关键时节,重点是防控好草地贪夜蛾和防范旱涝灾害。草地贪夜蛾发生以来,中央财政紧急下拨5亿元专项资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着力加强虫情监测,一日一报,组织开展统防统治,指导各地加强技术指导,遴选了25种应急防治用药进行全面防治,应该说效果还是比较好的,现在防治面积达到1283万亩,虫情扩散蔓延势头明显减缓。农业农村部还将全力指导各地抓好秋粮的田间管理,严防严控草地贪夜蛾。目前重点是加强黄淮海等夏玉米主产区以及西南重点发生区虫情监测和防控,努力实现“虫口夺粮”。在旱涝灾害上,今年南涝北旱偏重发生。6月以来,南方农作物因洪涝受灾3300多万亩,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地农作物受害面积600多万亩,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密切关注旱涝灾情变化,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狠抓抗灾救灾措施落实,综合施策,全力确保今年粮食再获丰收。
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生猪等“菜篮子”产品供应。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各地各部门有力有效防控,疫情得到控制。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意见,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稳定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给的意见,各地认真落实,生猪产销秩序逐步恢复,养猪户信心逐步增强。下一步,我们要坚持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两手抓,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务院以及我部出台的一系列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和恢复生猪生产的各项措施,特别是要落实好临时生产救助、贷款贴息、政策性保险、用地保障这些措施,重点支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发展生产,同步抓好牛羊肉、禽肉等替代肉品的生产,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督促各地抓好各类鲜活农产品生产,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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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17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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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预计下半年猪肉供需进一步趋紧猪价继续上涨压力较大

中国网财经  发布时间:07-1709:24

农业农村部2019年7月17日(周三)上午9时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上半年重点农产品市场运行形势,介绍“三区三州”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调研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是文字实录:
记者:
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最近猪肉价格上涨比较快,请问下半年猪肉供应是否有保障?谢谢。

唐珂:
谢谢,猪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以来,猪肉市场波动始终是各方关注的热点,今年3月份开始,猪价呈持续上涨的走势,近期的涨幅有所扩大,据农业农村部监测,6月份猪肉批发市场均价每公斤21.59元,环比涨4.7%,同比高29.8%,猪价上涨较快主要是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去年四季度以来,生猪和能繁母猪的产能持续下降,猪肉市场供给偏紧的效应近期开始集中显现。去年10月份,农业农村部监测的400个县能繁母猪存栏同比降幅达到5.9%,已经超过了5%的预警线,之后降幅逐月扩大,6月份也就是上个月,同比的降幅达到26.7%,按照生猪的生产规律,从母猪怀孕、仔猪出生,到育肥猪出栏大约需要10个月的时间,去年10月份生猪基础产能下降,导致今年6、7月份开始,生猪供应减少问题显现,价格持续上涨。预计下半年猪肉供需关系进一步趋紧,猪价继续上涨压力较大,但由于禽肉、鸡蛋、牛奶等畜禽产品产量增加,消费结构调整加快,加之进口猪肉及其制品数量也有所增长,肉类市场供给总体有保障。谢谢。
股天乐

19-07-16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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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  兄好,已处理,谢谢
云计算

19-07-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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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天乐  
你好,麻烦将中间图片下面的一段话“傅衍博士说,这次的菲纹让大家所有的猪场都受到了冲击。”
改为: 傅衍博士说,这次的菲纹让大家这一次所有的猪场都会受到冲击。

谢谢。
云计算

19-07-15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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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种子一号 我们一起回看下 002124 天邦股份从6月到今天近乎腰斩都发生了什么

第一个预期差是,存在业绩改善的预期差,原因肯定是猪肉价格的上涨。所以公告一发,天邦就涨回去了,收盘时只跌了4个点。天邦发了一纸公告,即半年度预期亏损。初看还是很糟糕,但拆分到第二季度单季度的亏损只有3000万元左右,相比去年四季度亏损6.9亿,今年一季度亏损3.4亿元,业绩大幅已经好转。
第二个预期差是,天邦股份和浙江农发集团合资养猪,预计建成出栏500万头/年的猪场,这本来是一件好事,公告于6月28日发出的几天内,天邦股价是先涨后跌。市场肯定以为这事没谱,只是炒炒概念。但是7月9日的公告,双方已经涉及股权转让,合作事项实锤了,且进度大超预期。但是市场并没有因此为欢呼雀跃,因此存在修复的可能性。
第三个预期是,6月份的出栏量还算正常,上半年出栏量150万头左右,所以出栏量并没有低于市场预期,股价从24元腰斩至12元就无法得到合理解释,而同期正邦调整幅度要温和得多,天邦大概率被错杀了,所以存在出栏正常而股价被修复的预期。
第四个预期是,关于中国动保股权的转让事宜进度超市场预期,这本是天邦手上的一块烂资产,转让出去是好事,大股东很耿直,主动接下了,且转让价款和保证金已支付预付完毕,消除了市场顾虑。
第五个预期是,农村农业部公布的6月400个监测县,生猪存栏量和能繁母猪存栏量都环比下降5%以上,同比下降超25%,大超历史水平,进一步证实本轮猪周期的强度和持久度
第六个预期差是,就是央视的对话得出(天邦股份)种猪技术第一:两点式(生猪饲养方式)符合疫情防疫。
第七个预期差是,总是有资金关注,成交量就是不减少,多空天天大对决战。最后多方胜。上周五港资进3000万,今天又进一个亿。
云计算

19-07-13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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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计算

19-07-12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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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本报告期:亏损: 3.5亿元-3.8亿元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的业绩贡献主要来自生猪养殖业务。由于非洲猪瘟疫情影响,2019年1月至 春节前生猪价格达到周期低点,3月份开始猪价整体波动中有所回升,但各地猪价差 异较大,公司主产区广西猪价仍然较低。而从成本来看,各地政府为防控非洲猪瘟 疫情采取的禁运措施以及公司为防范非洲猪瘟采取的各种生物安全措施等对营运效 率和成本造成了影响,除了增加猪场设施改造、消毒熏蒸等直接的防疫成本,还有 后备种猪不能外调只能作为商品猪销售、家庭农场肥猪提前或推后出栏等情况,导 致成本上升较多。公司第一季度出栏商品猪76.26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79%,但由于 成本与售价倒挂,公司第一季度亏损3.36亿元。 
第二季度全国大部分地区疫情有所缓解,生猪供求关系扭转,猪价步入上升通 道,公司第二季度出栏商品猪75.49万头,比去年同期增长60%。公司预计第二季度亏 损约3000万元,主要还是公司主产区广西的疫情更为严重,猪价甚至比第一季度更 低。 
从趋势看,随着猪价上升成本下降,公司经营情况逐月好转,从5月份开始已经 步入盈利期。 公司业绩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较大除了受生猪养殖业务的影响,投资项目的影 响也比较大,公司2018年上半年的净利润中包含了转让子公司广东天邦的投资收益 约1.3亿元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
云计算

19-07-0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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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比利亚半岛35年消灭非瘟、俄罗斯10余年未根除,那么我国呢?
养猪网综合整理  养猪网  今天

非洲猪瘟发现已近一个世纪,但至今也没有有效的疫苗面世,人类对此病毒缺乏高效的防控能力。据了解,海地和多米尼加共和国花了几年时间彻底消灭猪群;伊比利亚半岛花了35年才消灭非洲猪瘟病毒;在俄罗斯联邦和高加索地区,非洲猪瘟的存在时间已经超过十年,至今未能根除。

提出两个疑问:(1)中国的非洲猪瘟疫情何时才能得到有效控制呢?(2)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中国,那么时隔一年,非洲猪瘟传播有可能性推断是什么?

原因何在?中国养猪网带您一探究竟!

短则3-5年,长则10余年

非洲猪瘟自从2018年8月在中国首次爆发以来,至今已经持续将近1年时间。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二室副主任、教授王明利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表示,非洲猪瘟对畜牧业的影响是很大的,既有直接影响,也有间接影响。直接影响就是预期今年猪肉产量至少下降10%,重创养猪业,许多养猪业者亏损很大,即使市场行情预期很好,一方面没能力及时补栏,另一方面也不敢积极补栏。间接影响,一是对国内兽医防控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对国内禽业、牛羊业提出加快发展的要求,以及时补位猪肉的缺口。

他表示,这种影响预计短期难以结束,根据国际经验,短则持续3-5年,长则持续10年以上。

非洲猪瘟传入我国可能性推断

非洲猪瘟病毒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入中国,包括非法或非正式地从受感染国家带进动物或猪肉产品,从受感染国家带礼品回国的游客和工人,野猪入侵,从国外带来并喂给猪的食物垃圾等等。

一方面,2018年6月14日至7月15日在俄罗斯举行世界杯期间,国人出境看球赛,顺便从俄罗斯购回携带了病毒的肉制品。这些肉制品未能全部食用,剩下的成为泔水。随后,用泔水喂养生猪,引发疫情。

另一方面,业内也有猜测,疫情不一定来自欧洲,而是来自非洲。中国同许多非洲国家间的人道主义援助与公共工程,往来也颇频繁。

最后,传入我国之后,非洲猪瘟防控体系就出现了各种漏洞,生猪产地检疫、定点屠宰、集中检疫检验等制度,甚至可能成为助长疫情扩散蔓延的导火索。兽医站、交通检疫、定点屠宰场成为病毒传播扩散的完美集散地。

非洲猪瘟是“百年老病”,全球无有效疫苗可用,但是也有一部分国家成功的根除了非洲猪瘟疫情,其他受到非洲猪瘟入侵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将有助于中国控制这种疫病,但只能作为参考,因为国情不一样,中国情况较为复杂。财政部将非洲猪瘟纳入强制扑杀补助病种范围,仅中央财政就已发放扑杀补助经费6.3亿元,地方财政也有所拨款,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但是效果却差强人意。

中国控制非洲猪瘟需要考虑到养殖户的需求、沟通和外联、费用和补偿政策、监管机构和合规性……
云计算

19-07-03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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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这个够高度!

全文如下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19〕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非洲猪瘟防控工作。2018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持续强化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也要看到,生猪产业链监管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地区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生猪调运管理不够严格,屠宰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能力不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防疫能力仍存在短板,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养猪场(户)防疫监管
(一)提升生物安全防护水平。严格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着力抓好养猪场(户)特别是种猪场和规模猪场防疫监管。深入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逐步降低散养比例,督促落实封闭饲养、全进全出等饲养管理制度,提高养猪场(户)生物安全防范水平。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手段,引导养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完善清洗消毒、出猪间(台)等防疫设施设备,不断提升防疫能力和水平。督促养猪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严格按规定加施牲畜标识,提高生猪可追溯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银保监会等负责,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落实关键防控措施。指导养猪场(户)有效落实清洗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严格出入场区的车辆和人员管理。鼓励养猪场(户)自行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及早发现和处置隐患。督促养猪场(户)严格规范地报告疫情,做好疫情处置,严防疫情扩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指导自行处理病死猪的规模养猪场(户)配备处理设施,确保清洁安全、不污染环境。(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三)严防餐厨废弃物直接流入养殖环节。推动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完善罚则。各地要对餐厨废弃物实行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严防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流入养殖环节。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存储、处理等全链条的工作记录,强化监督检查和溯源追踪。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原则,推动建立产生者付费、处理者受益的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负责)
(四)落实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各地要尽快逐级明确餐厨废弃物管理牵头部门,细化完善餐厨废弃物全链条管理责任,建立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大对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的宣传力度,对养猪场(户)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负责)
三、规范生猪产地检疫管理
(五)严格实施生猪产地检疫。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检疫规程,合理布局产地检疫报检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履行检疫程序,确保生猪检疫全覆盖。研究建立产地检疫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资料审核查验、临床健康检查等关键检疫环节,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症状的生猪,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按程序报告。加大产地检疫工作宣传力度,落实货主产地检疫申报主体责任。官方兽医要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填写产地检疫证明。(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六)严肃查处违规出证行为。各地要加强对检疫出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其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证明使用和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证明领用管理制度。对开具虚假检疫证明、不检疫就出证、违规出证以及违规使用、倒卖产地检疫证明等动物卫生证章标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农业农村部、公安部等负责)
四、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
(七)强化运输车辆管理。完善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制度,鼓励使用专业化、标准化、集装化的运输工具运输生猪等活畜禽。严格落实有关动物防疫条件要求,完善运输工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坚决消除运输工具传播疫情的风险。(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等负责)
(八)加强运输过程监管。建立生猪指定通道运输制度,生猪调运必须经指定通道运输。在重点养殖区域周边、省际间以及指定通道道口,结合公路检查站等设施,科学设立临时性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配齐相关检测仪器设施设备。严格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环节查验,重点查验产地检疫证明、运输车辆备案情况、生猪健康状况等,降低疫病扩散风险。(农业农村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负责)
五、加强生猪屠宰监管
(九)落实屠宰厂(场)自检制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指导生猪屠宰厂(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配齐非洲猪瘟检测仪器设备,按照批批检、全覆盖原则,全面开展非洲猪瘟检测,切实做好疫情排查和报告。建立生猪屠宰厂(场)暂存产品抽检制度,强化溯源追踪,严格处置风险隐患。(农业农村部等负责)
(十)落实驻场官方兽医制度。各地要在生猪屠宰厂(场)足额配备官方兽医,大型、中小型生猪屠宰厂(场)和小型生猪屠宰点分别配备不少于10人、5人和2人,工作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生猪屠宰厂(场)要为官方兽医开展检疫提供人员协助和必要条件。探索建立签约兽医或协检员制度。官方兽医要依法履行检疫和监管职责,严格按照规程开展屠宰检疫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严格监督屠宰厂(场)查验生猪产地检疫证明和健康状况、落实非洲猪瘟病毒批批检测制度,确保检测结果(报告)真实有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十一)严格屠宰厂(场)监管。督促指导生猪屠宰厂(场)严格履行动物防疫和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病死猪和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生猪进入屠宰厂(场),对病死猪实施无害化处理。生猪屠宰厂(场)要规范做好生猪入场、肉品品质检验、生猪产品出厂及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关键环节记录,强化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加大生猪屠宰厂(场)资格审核清理力度,对环保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等条件的,或因检测不到位、造假等原因导致非洲猪瘟疫情扩散的,依法吊销生猪定点屠宰证。加快修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加大对私屠滥宰的处罚力度。持续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屠宰贩卖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农业农村部、公安部、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六、加强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十二)实施加工经营主体检查检测制度。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生猪产品经营者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责任,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结果(报告),确保生猪产品原料来自定点屠宰厂(场);采购的进口生猪产品应附有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督促猪肉制品加工企业对未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的生猪产品原料,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并做好记录。未经定点屠宰厂(场)屠宰并经检疫合格的猪肉以及未附有合法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猪肉,均不得进入市场流通和生产加工。(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等负责)
(十三)强化加工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猪肉制品加工企业、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依规组织对生猪产品和猪肉制品开展抽检。市场监管部门和畜牧兽医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明确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方法和相关要求。对非洲猪瘟病毒复检为阳性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组织畜牧兽医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置并开展溯源调查。加大对流通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公安部、财政部等负责)
七、加强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
(十四)加快实施分区防控。制定实施分区防控方案,建立协调监管机制和区域内省际联席会议制度,促进区域内生猪产销大体平衡,降低疫情跨区域传播风险。各地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统筹抓好疫病防控、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产区出栏生猪就近屠宰。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奖补、贴息等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变“运猪”为“运肉”。加快推进分区防控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负责)
(十五)支持开展无疫区建设。加强区域内动物疫病监测、动物卫生监督、防疫屏障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优化流通控制模式,严格易感动物调入监管。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评估标准。鼓励具有较好天然屏障条件的地区和具有较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的生猪养殖屠宰一体化企业创建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提升区域防控能力。研究制定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政策。(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十六)强化进出境检验检疫和打击走私。密切关注国际非洲猪瘟疫情态势,加强外来动物疫病监视监测网络运行管理,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完善境外疫情防堵措施。严格进出境检验检疫,禁止疫区产品进口。进口动物及动物产品,应取得海关部门检验检疫合格证。加大对国际运输工具、国际邮寄物、旅客携带物查验检疫力度,规范处置风险物品,完善疫情监测和通报机制。严格边境查缉堵截,强化打击走私生猪产品国际合作,全面落实反走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持续保持海上、关区、陆路边境等打击走私高压态势。全面落实供港澳生猪及生猪产品生产企业防疫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管措施,动态调整供港澳生猪通道。强化野猪监测巡查,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严防野猪传播疫情。(海关总署、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中国海警局等负责)
八、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十七)稳定基层机构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基层动物防疫和市场监管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基层机构队伍。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巩固和加强工作队伍,保障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动物防疫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加强食品检查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保障其业务经费。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贴。强化执法队伍动物防疫专业力量,加强对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十八)完善动物防疫体系。推进实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补齐动物防疫设施设备短板,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动物检疫申报点、活畜禽运输指定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畜牧大县建设生猪运输车辆洗消中心。加强部门信息系统共享,对非洲猪瘟防控各环节实行“互联网+”监管,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等手段提高监管效率和水平。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扑杀补助机制,对在国家重点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扑灭过程中强制扑杀的动物给予补助,加快补助发放进度。加快构建高水平科研创新平台,尽快在防控关键技术和产品上取得突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九、加强动物防疫责任落实
(十九)明确各方责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防控工作实施集中统一指挥,加强工作督导,将工作责任明确到人、措施落实到位。落实各有关部门动物防疫监管责任,逐项明确各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依法督促落实畜禽养殖、贩运、交易、屠宰、加工等各环节从业者动物防疫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设立非洲猪瘟疫情有奖举报热线,鼓励媒体、单位和个人对生猪生产、屠宰、加工流通等环节进行监督。完善非洲猪瘟疫情统一规范发布制度,健全部门联动和协商机制,涉及疫情相关信息的,由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如实向社会公开疫情。(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严肃追责问责。层层压实地方责任,对责任不落实、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并向全社会通报。加强对关键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严肃查处动物防疫工作不力等行为,对因隐瞒不报、不及时报告或处置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从严追责问责。加强警示教育和提醒,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及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严肃处理。对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负责)
十、稳定生猪生产发展
(二十一)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强市场信息预警,引导养猪场(户)增养补栏。科学划定禁养区,对超范围划定禁养区、随意扩大禁养限养范围等问题,要限期整改。维持生猪市场正常流通秩序,不得层层加码禁运限运、设置行政壁垒,一经发现,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并限期整改。(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负责)
(二十二)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要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金融机构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对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停贷限贷。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养猪场(户)提供信贷担保支持。各地可根据实际,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有财力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险保额,增强风险防范能力。(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等负责)
(二十三)加快生猪产业转型升级。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示范场。支持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开展粪污资源化利用,适时研究将非畜牧大县规模养猪场(户)纳入项目实施范围。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养猪场(户)发展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供应。支持生猪养殖企业在省域或区域化管理范围内全产业链发展。调整优化生猪产业布局,生猪自给率低的销区要积极扩大生猪生产,逐步提高生猪自给率。因环境容量等客观条件限制,确实无法满足自给率要求的省份,要主动对接周边省份,合作建立养殖基地,提升就近保供能力。(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  
2019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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