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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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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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刊登了《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5号)。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将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19日一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19日下午3:00至2019年5月20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7号A座写字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