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
登录
/
注册
主页
论坛
视频
热股
可转债
打开
下载
打开
下载
下载
验证信息
获取验证码
一键领取
打开app查看
打开app查看
·财政部: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19-04-11 12:13
1988次浏览
宋钱花
+关注
博主要求身份验证
登录用户ID:
·财政部:对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表示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供暖期结束,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以下称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同时,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财政部网站)
相关概念股:
东方能源
资产注入+供热
大连热电
热电+大连自贸区
哈投股份
热电+券商大金融
惠天热电
热点+小市值
打开淘股吧APP
打开淘股吧APP
0
评论(1)
收藏
展开
热门
最新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