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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科技领先的作用,是不是过于夸大了?

18-10-04 17:42 1862次浏览
flyp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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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领先,思维创新,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但桃县有些人,过于夸大了其作用。

诺奖也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暂且不说诺奖的滞后性;但桃县有些人,更过分地夸大了其作用。

当然,知耻而后勇,学人家的优点,但也尽量学全套的,别把某些糟粕也当成宝贝了。

欧洲的几个顶级富豪,分别是ZARA老板,IKEA老板,和 ALDI老板;ZARA 和 IKEA 在知识产权上吃了很多官司,但不妨碍其发展和壮大。

全球看来,几乎所有最顶级的品牌,都是 被,比其更“低级”的品牌,所全资持有,或 所控股。

全球市值最大的七个公司,Apple,Amazon,MS,Alphabet,FB,Alibaba,Tencent,虽然都是科技公司,除了google还有少量顶级技术外,其他几乎都不是顶级技术的发明创造者。当然,也不是科技落后者,但绝大部分不是top1。他们之间的知识产权诉讼官司,彼此也很多。

尊重科学,尊重创新,是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的,但不必迷信吧。

科技界 和 金融界 是类似的,不是技术最炫的 最牛x,而是,综合能力整合能力洞察能力更重要。

另外,发展至今,诺奖也有些炫技的感觉,远不如几十年前,那样,具备引领社会发展的灯塔标致效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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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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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天乐

18-10-04 17:49

1
@flypig 兄好,已处理谢谢,国庆快乐
flypig

18-10-04 17:47

0
@股天乐 兄

麻烦将主贴 第五句话:

“全球看来,几乎所有最顶级的品牌,都是 比起更“低级”的品牌,所全资持有,或 所控股。”

改成

“全球看来,几乎所有最顶级的品牌,都是 被,比其更“低级”的品牌,所全资持有,或 所控股。”

多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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