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
康达新材 ”)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企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洪珊先生、储文斌先生(以上统称“甲方”或“转让方”)的书面函告,为响应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优化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正在筹划协议转让公司股权事项。上述人员于2018年10月14日与唐山金控产业孵化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唐山金控孵化”或“受让方”)签署了《关于协议转让上海康达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或“本协议”),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将就本次交易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磋商,合作细节以最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等正式法律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