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明节过后的高送转的新规亮点:[淘股吧]1、两个交易所《高送转指引》的共同之处在于,上市公司送转股的比例,都应与公司净利润增长、净资产增长以及业绩稳定性挂钩,业绩不达标公司的高送转行为将受到限制。
2、都将上市公司高送转方案的披露时间与董监高人员限售股解禁、重要股东减持股份等严格挂钩,以杜绝利用高送转“利好”拉抬股价、对冲限售股解禁压力等可能最终导致中小投资者被“割韭菜”等违规行为。
3、《高送转指引》并没有“一刀切”,而是充分考虑了业绩良好公司扩张股本、增强市场流动性等实际需求,为上市公司正常送转股份预留了制度空间。
4、交易所对高送转的具体标准有了明确定义:主板10送转5以上,
中小板10送转8以上,创业板10送转10以上。
先看看可以高送转的情形。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对高送转均公布了具体的要求。
基本要求: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应当持续增长,且每股送转比例不得高于上市公司最近两年同期净利润的复合增长率(沪深交易所的要求基本相同)。
举个例子:A公司前年赚了500万,去年赚了1000万,今年赚了1500万,两年的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00%*(1500/500*½-1)=50%,那么最多10送转5。
假设A公司前年赚了1亿,去年赚了10亿,今年赚了15亿,两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100%*(15/1*½-1)=650%,那么最多10送转65。
从这个案例看,选择一个低的基数期,送转比例可以变得很高。当然,后面有要求,送转后每股盈利不得低于0.2元。
还有两种特殊情况:
一是假如A公司实施了
再融资、并购重组导致了净资产变化,不受此条限制。但比例不得高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
举个例子:A公司今年并购了一家公司,净资产从5000万增加到1亿,那么最多可以10送转10。
二是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最近3年每股收益均不低于1元,可以不受此条限制。但需要披露送转的合理性和提示风险,且送转后的每股收益不能低于0.5元。
举个例子:假设
贵州茅台想高送转,因为最近两年净利润持续增长且每股收益超过1元,那么只要充分披露合理性和提示风险。按2017年每股收益21.56元计算,极端情况下,可以10送转420(当然,事实上茅台几乎从不送转)。
这两点上,两个交易所要求大致相同。区别是深交所明确了“送转后的每股收益不能低于0.5元”只适用于年报。
不能高送转的情形:上市公司送转股方案提出的最近一个报告期净利润或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净利润同比下降50%以上、或者送转后每股收益低于0.2元的,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提议股东、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3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3个月存在减持计划的,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上市公司存在限售股的,在相关股东所持限售股解禁期届满前后3个月内,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沪深交易所要求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