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了解一下冰冰以正常公司的形式从6000万里拿多少:
如果是公司签约:
那么冰冰只能是外包劳务输出或者公司员工。收取6000万需要向对方公司开票,缴纳3%左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超过500万,很可能是开增值税专票,税率在11-17%。由于专票可以做进项抵扣,你需要找你的下游供应商拿专票,层层下压,最后都是人工和货品购买,很显然,这个专票税率的成本都会被最底层的公司硬吃。所以营改增就是加税,因为增值税开票分普票和专票,开票就要缴税。而抵扣项主要挖空心思找发票,或者买。。。这只是开票部分。不论是普票还是专票,里面的3%是不能抵扣的。
如果冰冰只是签约艺人,那么就是员工,拿钱只能是员工工资,好家伙45%个人所得税,假设能全额抵扣成本,那么到手6000万×97%×55%=3201万。
员工还可以成为股东,以股东分红形式领取薪水,只需缴纳20%的股东分红所得税。但是股东分红需要在分红前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不同地方对企业所得税有不同程度的减免,比如新疆霍尔果斯,5年免征,所以最近不是说影视公司扎堆注册在那么。所以冰冰最多可以拿到6000万×97%×80%=4656万。
以前基本上上是实体企业的大概税率,不同地方政府补贴和返税不同,但是绝对不会,就算有多的,迟早也会拿回去,参考塞龙代小权的案例。
再了解冰冰以工作室的名义接单拿多少:
也就是个体工商户,适用超额累进税率,换算下来大约是毛利润的8%左右。但是不能通过员工工资等成本做进项抵扣,等于要硬吃所有成本。以我的了解来看,大约10%的成本肯定要出。所以可以拿到5000万。
冰冰的案例,没有看到乙方的抬头,所以不能确认是公司还是工作室,但是从崔披露的合同图片来看,违法主体并不是冰冰,因为合同明确约定了“现金税后款”,合同暗示了甲乙双方代行处理纳税。崔提供的图片显示,冰冰授权工作室代理处理税务问题了。实际操作中,基本上从公司里拿钱都是公司代缴代扣税的,当然个人也可以申报缴纳。所以,大概率,冰冰过关。
现在我们还没有看到另一份合同,所以不清楚另外的5000万合同和支付细节。
那假设还存在另一份5000万的合同。
构成所谓阴阳合同,也就是,同一个项目,两个合作主体。A公司或个人和B工作室合作签约某个项目,约定分成比例。这是合法的!!!是对合同应得款项的主动赠予。但是税务稽查,通过对双方的劳务投入比例进行审计,可以强制调整分成比例,可以去参考:转让定价审计。所以,从法理上讲,如果冰冰是对方公司的员工,股东,关联方,那么可以说是关联交易了,这个大概率违法了。如果不是关联方,仅仅是合同定价不合理,大概率能脱刑责,这与逃税多少无关。
结论1:冰冰大概率罚款了事,然后事业一落千丈。也有很大概率大面积整顿,被当鸡吓猴,那就没办法了,只能跟刘一样了。
结论2:正儿八经开公司的税负太重了,逼的人不得不挖空心思避税。
结论3:上市的好处,就是迅速做大公司规模,做大股东收入绝对值。强势各方都受益,韭菜嘛,呵呵呵。
最后为免被转移,说下股票,
唐德影视 ,
华谊兄弟 ,冰冰是股东?跌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