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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到好方法,愿意接房的人就多了呀[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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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冷水,但是码这么多字,还是谢谢[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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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需要的。这种交易就是私下签合同,公证处公证。但是你这个房产特殊,我怀疑公证处不愿意帮你公证,或者这个跟“折价处理国有资产”是不是同理了?
我觉得主要你先找到接盘人,你再跟接盘人商量怎么弄,他既然愿意接盘,也会大致心中想好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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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不泼你冷水,便宜30%未必有人要。学区学区不能用,户口户口不能办,以后涨价了卖了换房也是麻烦事,买了收房租这个收益率还不如存定期,自己住住说不定还得被原主人收房(您可能是真的卖给他,但是他会往坏的方面想),北京房价这么贵,几百万买了你的房子跟租房一样。而且还不能贷款,需要一次性支付。
要成交挺难的,不过到让我涨见识了,知道还有“央房”,毕竟是北京啊,我们小城市听都没听说过,顶多就是“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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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行者 我总觉得,这个应该是统一的管理办法,不是单位同意不同意。我这个房,本来是商品房,单位统一购买,后来成为央产房。对门现在就是商品房,所以不存在这个小区都是本单位的人,不想卖给外单位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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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方法我有朋友用,他用这方法买了一处苏州的产权办不出的房子。[引用原文已无法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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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方法,你向对方借钱,借的钱当然就是房价,房产扺押给对方,上面写一你兑现不了的条款,房子归对方,比如时间半年什么的,又比如定额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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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了解清楚,买卖他合不合法,不合法的有合同也没有用。注意合同有没有附件条款项。连法院拍卖的最后扯皮没结果的在大中华区都多如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