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17 证券简称:*ST联工 公告编号:2014-034
山东联合化工[3.28% 资金 研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已经确定,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公司股票于2014年4月28日开市起复牌。
一、《战略合作协议》概述
鉴于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江西合力泰”)为山东联合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和销售TN/STN-LCD及LCD模组、TFT显示模组、电容式触摸屏、触控显示一体化模组、智能穿戴等产品,并自己具备行业上下游产业链的核心生产部门。
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州奥翼”)为全球范围内为数不多能量产电子纸膜片的其中一家,其拥有100多项独立自主的专利和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及电子纸膜片的生产能力。
江西合力泰和广州奥翼基于业务互补和合作的需要,为实现共赢,双方利用各自的优势,合作生产电子纸显示模组产品,并利用双方的全球销售渠道进行大规模普及推广,成为电子纸显示屏战略合作联盟。双方于2014年4月2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的签订为双方在以下领域的合作奠定了基础:(1)双方发挥各自优势,广州奥翼专注电子纸的生产和研发,江西合力泰利用其生产和规模优势,生产出有市场竞争力的电子纸模组产品;(2)广州奥翼只出售电子纸产品给江西合力泰,同时江西合力泰利用自己的全球销售网络进行推广,双方成为战略联盟;(3)未来双方可以考虑多种形式的股权合作。
二、合作对方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名称:广州奥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西部工业区伟立路3号B栋第一层、二层
3、法定代表人:李锦华
4、主要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TFT-LCD、PDP、OLED、FED(含SED)平板显示屏、电泳显示电子纸及显示屏,销售本公司产品(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5、注册资本:809.2369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7、2013年末财务指标
总资产:111,064,536.26人民币元
净资产:84,264,427.05人民币元
销售收入:57,359,821.55人民币元
8、主要股东:陈宇、软银亚洲基础设施基金公司(SAIF)、鸿海集团、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与广州奥翼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拟定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拟于广州奥翼进行的相关合作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基于双方的战略合作的基础,江西合力泰针对广州奥翼的电子纸显示模组产品特性投资生产厂房、设备、人员并进行生产和销售,广州奥翼按照步骤逐步将客户转移到江西合力泰,最终广州奥翼只进行电子纸的生产及研发,且只提供给江西合力泰,江西合力泰生产成电子纸模组产品自行进行销售。
2、合作范围和内容:
(1)第一阶段:2014年4月至2014年7月,江西合力泰建立满足广州奥翼电子纸模组产品所需产能的产线,产线建成后,在广州奥翼现有其他电子纸模组供应商的同等条件下,广州奥翼将目前所有电子纸模组全部外发由江西合力泰生产。同时除客户指定使用的电子纸以外,江西合力泰只对广州奥翼采购电子纸并生产成电子纸模组进行销售。具体合作模式根据客户归属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对于广州奥翼的原有客户,具体合作形式为A模式:
①广州奥翼接到其客户电子纸模组产品订单,将订单下给江西合力泰,同时江西合力泰向广州奥翼采购配套本次订单的电子纸产品;
②江西合力泰外购和自产除电子纸以外的其他生产材料,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电子纸模组产品;
③江西合力泰将电子纸模组产品销售给广州奥翼;
④广州奥翼把电子纸模组产品销售给其客户,交付订单;
对于江西合力泰的客户,具体合作形式为B模式:
①江西合力泰接到客户电子纸模组产品订单,向广州奥翼采购配套本次订单的电子纸产品;
②江西合力泰外购和自产除电子纸以外的其他生产材料,并生产出符合要求的电子纸模组产品;
③江西合力泰将电子纸模组产品销售给客户,交付订单;
(2)第二阶段:2014年8月后,在完成第一阶段合作基础上,广州奥翼只保留其现有电子书产品的15家客户采用A模式外,其余客户都转为江西合力泰的客户,采用B模式合作。
(3)第三阶段:在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前提下,广州奥翼保留的15家客户也全部转为江西合力泰客户,采用B模式合作。前两阶段完成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战略合作关系及战略互信,双方可以考虑多种形式的股权合作。
3、后续工作:
(1)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的基础,具体产品的价格和支付方式由双方本着战略合作的前提,根据订单的具体情况,再签订具体协议。
(2)双方同意将不断开展研发、生产、业务部门之间的交流,发挥各自比较优势,致力于合作生产出有竞争优势的电子纸模组产品。
4、先决条件:
(1)合作范围和内容中的第(1)条和第(2)条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生效;
(2)合作范围和内容中的第(3)条的股权合作需根据未来双方拟定方案,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并报主管机关批准或核准后方能实施。
四、交易的目的
基于双方共同看好电子纸类产品在智能穿戴、电子阅读器方面未来的发展潜力,强强联合、致力于联合打造智能穿戴、电子阅读器的触控、显示模组从研发、生产到销售的产业链。借助广州奥翼为全球范围内为数不多能量产电子纸的企业之一的优势,借助合力泰在模组生产领域的经验,共同开拓市场。
本合作协议的执行,对公司的影响会带来以下积极的作用:
1、协议签署后,在同等条件下,广州奥翼将目前所有电子纸显示模组全部外发江西合力泰生产。随着合作的顺利推进,广州奥翼将其电子纸模组业务直接转移到江西合力泰,可以增加江西合力泰销售收入;
2、通过本次战略合作,江西合力泰通过和广州奥翼联盟,得到了广州奥翼电子纸的产能支持,对扩大江西合力泰在智能穿戴和电子阅读器领域的行业地位有积极的作用。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的具体实施要取决于:
1、江西合力泰是否能按时建立生产线、招聘员工满足广州奥翼的模组生产需求;
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对具体每笔订单的无法顺利履行;
3、技术变迁加快,电子纸产品不成为市场主流应用产品;
4、公司将根据未来合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