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27 :*ST尤夫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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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5-11
关于对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中小板关注函·2018·第 154号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收到实际控制人和间接控
股股东单位承诺函的公告》。你公司实际控制人颜静刚和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上海中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集团”)承诺,如因其二人违反法律法规导致你公司需承担任何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将会在你公司承担责任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向你公司予以全额赔偿。截至5月10日,颜静刚及你公司均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并涉及多项合同涉诉。你公司累计已披露涉诉金额10.60亿元,且有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颜静刚、中技集团涉及诉讼情况及资产权利受限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数量、诉讼金额、诉讼进展,资金及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2、结合上述事件对你公司运营与财务情况的影响,明确说明颜静刚、中技集团是否具有足够能力履行承诺,及你公司为保证其二人履行承诺拟采取的措施。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18年5月15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报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