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支持
生物医药 技术源头创新,
促进生物医药知识产权向产业端的转化,带动生物医药产业升级,重庆
莱美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重庆钨石知识产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钨石中心”)、重庆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使引
导基金”)(含中央2016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天使引导基金代为履行出资
人职责,以下简称“财政专项资金”)共同投资设立重庆钨石生物医药知识产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知识产权基金”)暂定名,
以工商最后核名为准)。
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制,由公司、天使引导基金(含财政专项资金)作为
有限合伙人,钨石中心作为普通合伙人发起设立,目标规模不超过10亿元,基石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5亿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基石出资额人民币2.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