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鸟侃股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0号 关于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反倾销调查最终裁定的公告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8年第40号
·发布日期·2018-08-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7年8月30日,商务部(以下称调查机关)发布2017年第4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以下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卤化丁基橡胶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8年4月19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存在倾销,中国卤化丁基橡胶产业受到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018年8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18年第40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 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裁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 存在倾销,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决定自2018年8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3.1%-75.5%,征收期限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