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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000802)
事件:
2018 年7 月9 日晚间,北京文化发布公告《关于电影票房的公告》。根据公告披露的数据,截至2018 年7 月8 日24 时,影片在中国大陆地区上映4 日,累计票房收入约为人民币 13.33 亿元,公司目前来源于该影片的票房收益约为6500 万元-7500 万元。
投资《我不是药神》占比约为15%,最终获利或超三亿:
根据全景网发布的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对北京文化董秘陈晨的专访内容,我们获知公司的投资额1500 万元,制作成本在1 亿元左右,投资占比在10%-15%这个区间,且分账是递进的。基于上述信息,我们假设电影最终票房将触达递进分账的最高点,为15%(一般宣发分成在15%-17%,公司作为主要发行人,假设其他三方分账比例为2%,由递进分账模式推测递进分账截止点有可能为区间上限17%),假设投资占比为15%,根据猫眼电影大数据预测《我不是药神》最终票房约为40 亿元,我们做出如下测算:
公司发行收入=预测票房*(1-5%电影专项基金-3.3%营业税)* 43%制发方分成比例*15%北京文化分账比例=40 * 91.7% * 43%*15%=2.37 亿元。
公司投资收入=预测票房*(1-5%电影专项基金-3.3%营业税)* 43%制发方分成比例*(1-17%发行方分成比例)* 15%北京文化投资比例=40* 91.7%*43% * 83% *15%=1.96 亿元。
公司预测收益= 发行收入+ 投资收入- 宣发成本- 制作成本*15%=2.37+1.96-0.6-0.15=3.58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