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集团:董事长向内部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公告日期:2018-03-15
证券代码:
002398 证券简称:建研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2
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向内部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集团”)证券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我本人对公司管理团队与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资价值已经凸显,为维护市场稳定,在此我倡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建研集团(股票代码:002398)股票。本人郑重承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员工经本人事先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18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期间完成净买入建研集团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且持有期间连续在建研集团履职的,该等建研集团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予以补偿。”
一、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事先经本人确认拟购买数量,并在2018年
3月15 日至3月19日期间完成不超过约定数量的净买入建研集团股票,且连
续持有该等股票12个月以上,且在约定的持有期连续在建研集团履职的,该等
建研集团股票的收益归员工个人所有,若该等股票产生亏损,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裁蔡永太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增持期间净买入股票均价-截至2019年3月20日后
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充计算时点:
若截至2019年3月20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低于员工有效持有的本次
约定增持股票的净买入股票均价,则由蔡永太先生一次性补偿员工2019年3月
20日后1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与净买入股票均价的差额产生的员工有效增持股票
的价值损失。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4、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补偿方式为现金补偿,补偿资金来源为蔡永太先生的自有资金。
5、补偿的限额
补偿款不设上限。
6、补偿的时点
蔡永太先生将在完全卖出完毕后两个月内或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7、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增持期间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蔡永太先生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控股股东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蔡永太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董事长补偿员工增持股票产生亏损的相关保证措施
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保证措施主要如下:
1、蔡永太先生个人良好的业界声誉、口碑和信用状况是其履约能力的基本保障。必要时,蔡永太先生将利用其在行业内的良好资源贷款融资作为履约保障。
2、建研集团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未来发展前景良好。因此,除不可抗力因素之外,公司未来业务发展不会面临急剧恶化,而国内资本市场目前也较为稳定,预计公司股票不会发生价格剧烈下滑的情形。公司董事长蔡永太先生因公司股票价格剧烈下降而承担补偿义务的风险较小。
综上,蔡永太先生对公司员工若因增持建研集团股票产生的亏损进行补偿具有可行性,具有足够的履约能力。因此,蔡永太先生暂无设立
保证金账户或第三方监管账户来确保相关承诺得到实施的计划。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承诺可能无法履行的风险。
四、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
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