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看了NBA两场季后赛,凯尔特人对雄鹿,还有一场啥都忘记了。比赛不可谓不激烈,打到最后一分钟才分出胜负,但总感觉少了点什么,细细想来,竟是因为缺少了詹姆斯的参与,使得整个季后赛索然寡味,当然,这只是于我个人而言。
开始留意詹姆斯,是骑士时期凯尔特人三英战吕布时期热火时期的詹姆斯,个人能力再强,但
篮球是团体运动,皮尔斯加内特雷阿伦组成的三巨头始终是幼詹无法逾越的高峰,于是,邀集韦德波什组了个三巨头,这事成了詹黑口中永远嘲讽的事迹。热火时期的詹姆斯虽然勇猛,也屡获冠军,但在我心中也就是个球星,打球厉害的人而已,如乔丹一样,厉害是厉害,和我并没有多大关系。真正喜欢詹姆斯是经历战勇士之后,真的将个人英雄主义发挥到了极致。 一波三折的剧情回肠荡气,世纪封盖更是让人血脉贲张,得分篮板盖帽助攻抢断五项数据全部第一,一比三逆转七十三胜的宇宙纪录勇士队,从此以后 ,我便成了老詹的忠实粉丝,有詹姆斯的比赛,半夜也有看的欲望,他的每一项纪录诞生,总默默地在心中祝福。久而久之,看詹姆斯的比赛似乎成了一种情怀。
生命如一袭华丽的袍子,上面爬满了虱子,即便詹姆斯将他的篮球世界演绎地如此精彩,搞不清楚为何有如此多各种不和谐的声音,老将迟暮,看一场少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