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长期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杭州市投资设立浙江京蓝得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京蓝得韬”), 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等业务。 投资完成后,公司持有京蓝得韬 100% 的股权。 (京蓝得韬为暂定名,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 浙江京蓝得韬投资有限公司 (暂定名)
2、注册地址: 上城区甘水巷 39 号 157 室
3、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
4、 股权结构: 公司 占 比 100%
5、 投资方式:以自有资金出资
6、经营范围: 服务;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企业管理。
上述设立情况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设立 目的
本次设立京蓝得韬,符合当前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有利于公司提高在东部地区的市场竞争力, 提高业务开展和资本利用 的效率和有效性, 助力企业发展, 为公司发展带来多方面益处。
2、 存在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等业务,未来盈利能力受国家政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及其他不可抗逆因素影响将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该公司的设立尚需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无重大影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及区位战略布局,提高公司业务开展和资本利用 的效率和有效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未来收入和业绩将产生积极影响。
四、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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