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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2 栋梁新材

17-11-30 18:26 491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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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 2015年9月17日

有个叫栋梁的
啥消息也没有

一早跳空

尾盘回落至最低收盘
晚 出消息

栋梁新材: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5年0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计划聘请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18日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10月1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1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风险提示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申请表》;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8日

这一停就是半年
等来的却是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栋梁新材: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0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2、公司将于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召开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已于2015年9月18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9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停牌期间,公司于9月25日、10月9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026、028、030、031、032、033),于10月1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015年11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二次延期复牌的议案》,公司争取在2016年3月1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于2015年11月26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该议案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停牌期间,公司于12月3日、12月10日、12月17日、12月24日、12月31日和2016年1月7日、1月14日、1月21日、1月28日、2月4日、2月18日、2月25日、3月3日、3月1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040、043、044、045;2016-001、002、004、005、014、015、017、018、019)。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积极有序推进本次资产收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环节较多,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金方案、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及申报文件准备等相关事项或方案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或协调完成,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万邦德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全部股东所持有的万邦德制药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万邦德制药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拥有完善的药品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从中药提取、原料药合成到各类剂型制剂生产的完整产业链,尤其在心脑血管和神经系统重大疾病领域的天然植物药研究与应用方面特色鲜明、优势明显。本次收购的目的系通过重组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转型,提升公司资产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停牌期间主要工作
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主要负责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统筹协调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研究拟定具体重组方案,编制工作计划表,拟订相关合同、协议,持续推进项目进程;收集、整理并上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
停牌期间,公司及中介机构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做的主要工作如下:
1、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多次商谈,就交易方式进行沟通,对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总体工作安排进行协商;
2、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审阅了标的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运行状况、产业政策等进行现场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重点内容,并对相关内容开展核实及论证工作;
3、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标的公司的财务及税务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对标的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对其资产状况、盈利状况及现金流状况进行分析;
4、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结合标的公司历史盈利情况,对其未来盈利能力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并对标的公司价值进行预估;
5、在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公司组织协调会议就交易方案进行审慎论证,并与交易对方就标的公司资产权属、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估值情况、交易方式、业绩承诺与补偿及相关风险等方案具体内容进行反复磋商和谈判;
6、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同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并对公司及标的公司相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
7、公司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积极履行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环节较多,交易各方就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金方案、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及申报文件准备等相关事项或方案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或协调完成,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可控因素,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各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未来的经营中,公司将在做好现有主营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寻求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扩张的可能性,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不断将企业做大做强,为公司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四、公司承诺事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将于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由于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申请公司股票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会深表歉意,同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尼玛啊 骂声未落
又来一筹划转让股份的公告

栋梁新材: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3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2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的通知,陆志宝先生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2,471,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50%)事项。鉴于本次股权转让将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预计会给公司股价造成较大影响,且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15日

2016年3月22日晚出复牌公告
同时又出公告 万邦德7.3亿 每股32.49元买了 栋梁新材22,471,680股

栋梁新材:复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3月15日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公司于2016年3月15日披露了《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2),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15日开市起停牌,待披露相关公告后申请复牌。
2016年3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志宝先生与万邦德集团正式签署了《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26)、《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27),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6年3月23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栋梁新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6年0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6-025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新材”或“公司”)于2016年3月22日接到控股股东陆志宝先生的通知,陆志宝先生和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于2016年3月22日签署了《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陆志宝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栋梁新材22,471,68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股份转让价格约为·32.49·元/股,以总额为人民币·柒亿叁仟万元整·(小写:·730,000,000·元)的股份转让价款转让给万邦德集团。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陆志宝 44,943,360 18.88 22,471,680 9.44
万邦德集团 0.00 0.00 22,471,680 9.44
其他股东 193,056,640 81.12 193,056,640 81.12
合计 238,000,000 100.00 238,000,000 100.00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协议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陆志宝,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协议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5,020万元
注册号:33108110002608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项目投资;企业资产管理;船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机械设备、电动车制造、销售(法律法规规定限制、淘汰类项目除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仪表、仪器、工艺品、纺织品、轻工产品、服饰销售;房地产 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200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1081672575683号
股东名称:(1)赵守明:持股比例60.00%;(2)庄惠:持股比例40.00%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3、协议受让方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赵守明 3,012.00 60.00
2 庄惠 2,080.00 40.00
合计 5,020.00 100.00
4、协议受让方与上市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情况
万邦德集团与栋梁新材于2015年9月18日至2016年3月15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由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环节较多,交易各方就重组所涉及的资金方案、盈利预测补偿方案及申报文件准备等相关事项或方案仍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达成一致或协调完成,终止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自然人陆志宝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邦德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471,680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暨万邦德集团将新增成为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赵守明、庄惠夫妇为万邦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协议双方约定“转让方及其关联人,以及受让方及其关联人,在栋梁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董事、股东权利时,双方应保持一致行动。”,故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上市公司。
由于赵守明、庄惠夫妇为万邦德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变更为陆志宝;赵守明、庄惠夫妇。
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三、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陆志宝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2015年7月9日,为维护股价稳定,承诺“自承诺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内(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万邦德集团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邦德集团所持栋梁新材22,471,680股股份,自完成股份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陆志宝于2015年9月18日辞去栋梁新材的董事等职务,于2015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其所持有栋梁新材44,943,360股至2016年3月21日止为限售股。2016年3月22日,陆志宝本次转让的栋梁新材22,471,680股股份已经解除限售,可以进行转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交易方在内的上述承诺人均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陆志宝先生向万邦德集团转让的股份,系其持有的栋梁新材22,471,68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本次协议方式转让股份行为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陆志宝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邦德集团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23日

复牌后
最高至28.89

2017.1.8日(星期天)晚 又突然公告
这一停牌 又是半年

栋梁新材: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1月09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并购资产,并购标的资产所属医药行业 ,预计本次交易标的总资产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已选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月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9日

等待中 美梦中
又等来个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筹划股权转让事宜继续停牌的公告

栋梁新材: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筹划股权转让事宜继续停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4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1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拟筹划股权转让事宜

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涉及并购资产,并购标的资产所属医药行业,可能涉及出售资产。预计本次交易标的总资产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3日、

2017年2月6日、2017年2月8日、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2日和

2017年3月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2017年3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

牌的相关事项。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和2017年3月22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4)。

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复

牌的相关事项,并于2017年4月7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相关事项。

公司已分别于2017年3月29日、2017年4月7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2017年5月8日、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22日、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7日、2017年6月14日和2017年6月21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0)、《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3)、《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和《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现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初步确定为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制药”)100%的股权。万邦德制药设立于2002年7月,注册资本为36,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药品生产(范围详见《药品生产许可证》,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化试玻仪、医药包装材料、蒸馏水销售;医药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万邦德制药的控股股东为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为赵守明、庄惠夫妇。

二、停牌期间主要工作

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成立了项目工作组,主要负责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统筹协调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研究拟定具体重组方案,编制工作计划表,拟订相关合同、协议,持续推进项目进程;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提示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股票于2017年1月9日开市起停牌后,公司与各相关中介机构严格按

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在相关工作开展期间,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经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既定的战略规划。公司将努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未来将结合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寻求合适的发展机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决策过程

经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进行认真的商讨后,本公司专门召开了投资专项会议,部分董事、部分高管参加了会议,经审慎研究论证后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承诺事项

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时,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规定,承诺本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六、拟筹划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拟筹划重大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年6月2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媒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4日

2017.6.28 公告 万邦德 又7.2亿32.04元/股 买了栋梁新材22,471,680股 成为第一大股东
6.29日复牌 地板

栋梁新材:关于公司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6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栋梁新材 公告编号:2017-048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大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实际控制人变更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28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新材”或“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接到控股股东陆志宝先生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德集团”)的通知,陆志宝先生和万邦德集团于2017年6月26日签署了《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协议生效后,陆志宝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栋梁新材22,471,68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股份转让价格约为·32.04·元/股,以总额为人民币·柒亿贰仟万元整·(小写:·720,000,000·元)的股份转让价款转让给万邦德集团。

一、权益变动情况

(一)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陆志宝 22,471,680 9.44 0 0

万邦德集团 22,471,680 9.44 44,943,360 18.88

其他股东 193,056,640 81.12 193,056,640 81.12

合计 238,000,000 100.00 238,000,000 100.00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1、协议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自然人陆志宝,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2、协议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5,02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1672575683L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船舶、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助动自行车制造、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仪表、仪器、工艺品、纺织品、服装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除外)。

经营期限:2008年3月13日至2018年3月12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浙税联字331081672575683号

股东名称:(1)赵守明:持股比例60.00%;(2)庄惠:持股比例40.00%通讯地址:温岭市城东街道楼山村百丈路西侧

3、协议受让方的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赵守明 3,012.00 60.00

2 庄惠 2,080.00 40.00

合计 5,020.00 100.00

4、协议受让方与上市公司终止重组事项的情况

万邦德集团与栋梁新材于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6月23日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相关工作开展期间,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以及维护市场稳定,经各方审慎研究并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动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万邦德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2,471,680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为栋梁新材控股股东之一,与陆志宝先生为上市公司并列第一大股东。根据双方于2016年3月22日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3.4转让方及其关联人,以及受让方及其关联人,在栋梁新材董事会、股东大会上行使董事、股东权利时,双方应保持一致行动。”的约定,万邦德集团与陆志宝为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渡期内,即自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至相关股份完成过户的期间,万邦德集团与陆志宝仍然保持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万邦德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44,943,360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18.88%,即万邦德集团将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赵守明、庄惠夫妇将为栋梁新材的实际控制人。经查询,万邦德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赵守明、庄惠夫妇和陆志宝先生之间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本次转让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转让过户手续。

三、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陆志宝承诺:(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转让;36个月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2)2015年7月9日,为维护股价稳定,承诺“自承诺公告发布日起至今年年内(2015年7月9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016年3月22日,万邦德集团受让陆志宝22,471,680股股份时承诺:“自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万邦德集团所持栋梁新材22,471,680股股份,自完成股份过户之日起12个月内,不主动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陆志宝、万邦德集团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陆志宝先生向万邦德集团转让的股份,系其持有的栋梁新材22,471,68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占栋梁新材总股本的9.44%。本次协议方式转让股份行为不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2、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陆志宝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万邦德集团已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细内容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栋梁新材,证券代码:002082)将于2017年6月28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陆志宝与万邦德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栋梁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28日

之后 股价从28.89以来腰斩还搭半拉屁股
今天 2017.11.29日晚 又公告

栋梁新材(002082)29日晚公告,公司与万邦德投资、宁波建工(601789)、旗滨集团(601636)等交易对方签订协议,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万邦德医疗51%股权,购买价格为3.06亿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万邦德医疗51%股权。万邦德医疗是一家专业从事高端医疗器械研制、医疗设备制造和提供医院工程服务的新型国际化企业,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骨科植入器械、医用高分子制品、手术器械、医疗设备等。

nnd 今天咋跟2015.9.17有些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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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不倒

18-07-19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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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只股公告减持 股数达0.31亿
2018年07月19日 15:13来源:数据宝 
 
  
  
  
 
今日  002082  合计减持 120.14万股
天山不倒

18-07-19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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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6只股公告增持 股数达0.21亿
2018年07月19日 15:12来源:数据宝 
 
  
 
合计  002082  增持9.91万股
天山不倒

18-07-19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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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交易所2018年07月19日公布的交易公开信息显示,万邦德因成为日振幅值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上榜。万邦德当天收报12.98元,跌7.09%,成交额1.73亿元,换手率5.33%,振幅18.41%。 
 
  
 
欢乐海进了
天山不倒

18-07-19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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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万邦德公告称,拟以12.5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庄惠夫妇等交易对方发行2.71亿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万邦德制药100%股份,交易价格为33.98亿元。 

 
 

17个点的大阴

但愿是底部大阴
天山不倒

18-07-19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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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9··出处·中国证券报
万邦德( 002082 )称并购万邦德制药不会产生商誉
6月28日,在万邦德重组媒体说明会上,公司董事长赵守明表示,高溢价收购控股股东资产不涉及利益输送;因涉及同一控制的企业合并,并购不会产生商誉;万邦德制药已建立符合"两票制"规定的销售模式,兑现业绩承诺有保障。
是否涉及利益输送
6月15日,万邦德公告称,拟以12.5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实际控制人赵守明、庄惠夫妇等交易对方发行2.71亿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万邦德制药100%股份,交易价格为33.98亿元。
标的资产账面净值为5.75亿元,收购价增值率达490.74%,且标的资产为赵守明实际控制。对此,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质疑此关联交易涉嫌对控股股东的利益输送。
对于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万邦德董秘姜全州称,截至目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发生过关联交易,也不存在任何其他侵占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赵守明等关联交易方与公司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这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有利于降低此次重组的风险。
姜全州表示,上市公司具备健全的内控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职能机构运行有效,能够保证本次交易的公允性。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本次交易时,关联董事、监事和股东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在预案阶段也对本次交易出具了独立的意见和事前确认意见。这些措施确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015年12月、2017年10月和12月,标的公司进行了三次股权转让,估值分别为40亿元、43.5亿元和45亿元,均较此次交易价格33.98亿元更高。这将导致参与上述三次交易的相关投资人亏损。
对于中国证券报记者关于公司是否与这些投资人私底下签署过保底承诺的问题,万邦德制药常务副总经理陈安表示,前述股东入股标的公司时,江苏中茂、上海沁朴、青岛同印信、九鼎投资(16.790, -0.26, -1.52%)分别与万邦德制药或万邦德集团或赵守明签署过涉及对赌回购条款的协议。但这些协议均未实际实施,且相应条款在预案披露前已经实质上解除。目前,江苏中茂、上海沁朴、青岛同印信、九鼎投资没有就前述对赌回购事项,向万邦德制药及其实际控制人提出过任何相关权利主张。除上述股东外,标的公司未与其他股东签署业绩对赌协议。同时,标的公司全部股东均在2018年6月确认,截至承诺出具日,其与万邦德制药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对赌协议。
高估值受关注
标的资产高估值的公允性以及带来的大额商誉受到关注。
投服中心指出,评估机构拟采取收益法和市场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但重组预案中仅披露了收益法预估值结果。投服中心要求公司公布市场法的预估值,说明是否与收益法估值存在较大差异。
资产评估机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新明表示,根据标的公司历年正常情况下的销量、收入和利润进行分析,并考虑宏观经济政策和医药行业市场情况,以业绩承诺期第一年2018年的净利润1.85亿元测算的动态市盈率为18.37倍。本次预估结果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交易案例,但低于红日药业(3.540, -0.04, -1.12%)、天药股份(3.990, -0.01, -0.25%)、东成股份、信邦制药(7.070, -0.09, -1.26%)这些公司的重组市盈率,因此估值合理。"至于市场法估值,因本次交易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所以预案仅披露了收益法预估值。经过初步测算,市场法预估值约为34亿-35亿元,与收益法评估差异很小。"
对于商誉问题,赵新明表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产生商誉。万邦德制药自设立以来一直由实控人赵守明、庄惠夫妇最终控制。由于上市公司实控人于2017年8月才变更为赵守明、庄惠夫妇,本次交易预案披露时,双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时间尚不满一年,不符合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条件,故预案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来披露。
赵新明表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且上市公司还需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预案,并上报证监会核准,预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时,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受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时间均超过一年,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条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不会产生商誉。若万邦德医药未来业绩不及预期,不会因为商誉减值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业绩承诺能否兑现
重组预案显示,万邦德制药营业收入从2016年的6.99亿元减少到2017年的5.64亿元,下滑幅度为19%;净利润从1.23亿元减少到0.76亿元,下滑幅度达50%。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仅为5863.59万元,不足2018年承诺业绩1.85亿元的1/3。而万邦德制药承诺业绩为,2018年-2020年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85亿元、2.5亿元和3.25亿元。
业绩大幅波动,高额承诺业绩,这引起了投服中心的质疑。投服中心要求说明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2018年-2020年业绩爆发的逻辑;预测净利润是否具有可实现性。
赵守明坦承,万邦德制药业绩波动确实存在。主要在于国家食药监局在全国范围开展对银杏叶药品制剂进行专项检查,万邦德制药的相关产品生产暂停了4-6个月,致使银杏叶产品销量下降,导致2015年净利润较低。2016年,万邦德银杏叶产品销售逐步恢复正常,营业收入较2015年增长较大,净利润达到1.2亿元。2017年,万邦德制药营业收入较2016年下降19.25%。主要在于全面实施"两票制"后,由多级分销配送变更为一级分销模式,减少了配送环节。为此,万邦德在2017年进行了全面调整,将原先的多级分销配送商调整为一级分销配送。这个过程要消化原先多级分销商手中的库存,导致2017年销量下滑。不过,根据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重点城市公立医院银杏叶制剂监测数据,2017年银杏叶滴丸市场占有率达17.1%,比2016年提高4.83个百分点。2017年原经销商的库存已大部分消化完毕,2018年万邦德制药已建立符合"两票制"规定的销售模式,因此未来业绩波动不会很大。
对于高额业绩承诺,赵守明称,万邦德制药主要产品在特定治疗领域和细分市场优势明显。标的公司优先发展心脑血管和神经系统两大重大疾病领域用药。目前在心脑血管和神经系统疾病领域的产品有30余种,相关治疗领域的产品集群效应比较明显,有利于标的公司品牌提升,提高市场运营效率。同时,标的公司多个产品占较高的市场份额,在细分行业拥有一定的主导地位和整合能力。除银杏叶滴丸系独家品种外,石杉碱甲、盐酸溴己新及其制剂、联苯双酯及滴丸剂、氯氮平及片剂等产品的市场份额名列前茅。"标的公司在相关产品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为未来收入增长打下了基础。"
同时,万邦德制药储备产品数量较多,剂型丰富,结构合理。标的公司拥有药品生产批准文号189个,上市产品30多个,产品涉及心脑血管、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疾病等多个领域。
 万邦德制药拓展空间广阔。根据南方医药研究所样本医院数据,标的公司2017年较2016年销售额增长36%,市场占有率居第二位。核心产品银杏叶滴丸后续的市场空间仍然很大,尤其是公司此前没有开发的零售药店处方药市场。目前,万邦德制药基本在做医院处方药市场,而药店处方药市场尚需开发。"零售药店处方药市场开发刚刚开始。而零售药店与医院市场份额分别为40%和60%。"
天山不倒

18-07-19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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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收盘

7日 MA86 14.48
 
 
卅日 MA21 14.24
 
天山不倒

18-07-19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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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手才1点多
 
  
天山不倒

18-07-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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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大事记:万邦德( 002082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71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 2018 年 7 月 19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万邦德,证券代码:002082)自2017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7 年 12 月 30 日确认该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2 月 18 日、2017 年 12 月 23 日、2017 年12 月 30 日、2018 年 1 月 8 日、2018 年 1 月 15 日、2018 年 1 月 17 日、2018 年1 月 24 日、2018 年 1 月 31 日和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9)、《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81)、《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82)、《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005)、《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9)、《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11)。
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2 月 13 日、2018 年 2 月 27 日、2018 年 2月 28 日、2018 年 3 月 7 日和 2018 年 3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15)、《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事项的公告》(2018-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4)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5)。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并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的相关事项。公司已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2018 年 3月 23 日、2018 年 3 月 30 日、2018 年 4 月 10 日、2018 年 4 月 17 日、2018 年 4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 日、2018 年 5 月 10 日、2018 年 5 月 17 日、2018 年 5月 24 日、2018 年 5 月 31 日和 2018 年 6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2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3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4)、《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4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0)、《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2)和《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18-054)。
2018年6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13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关于对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8]第1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分别于2018年6月27日、2018年6月30日、2018年7月7日和2018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60)、《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8)和《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的公告》(2018-069)。2018年7月18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进行了回复,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7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邦德,股票代码:002082)将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星期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天山不倒

18-06-15 17:14

0
万邦德拟34亿收购药企
2018年06月15日 07:23来源:大众证券报

因重大资产重组而于2017年底停牌的万邦德( 002082 )发布重组预案,拟向控股股东万邦德集团及九鼎投资、惠邦投资等多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万邦德制药100%股份,初步确定本次交易价格为33.98亿元。

 万邦德主要从事铝加工业务及医疗器械业务。2015年-2017年分别实现营收为115.72亿元、91.83亿元及146.35亿元,实现净利分别为6302.46万元、6973.56万元及9821.34万元。万邦德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
标的公司万邦德制药主营业务为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2015年至2018年1-4月,净利润分别为 3816.28万元、12372.49万元、6492.30万元和4148.30万元,扣非净利分别为4369.30万元、11203.42万元、5863.59万元和3458.86万元。
万邦德制药业绩承诺,万邦德制药2018至2020年度的净利润分别将不低于 18500.00万元 、24975.00万元和32467.50万元。
 对于此次收购,万邦德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万邦德制药100%股份将置入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保持不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铝加工业务、医疗器械业务及医药制造业务。上市公司注入拥有一定竞争优势、具有盈利能力的现代中药、化学原料药及化学制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为公司股东创造新的可持续盈利的增长点。未来公司将形成以医疗器械业务、医药制造业务、铝制品业和其它新兴业务并驾齐驱的综合性企业集群,并在各个产品行业细分市场成为行业领先者。
天山不倒

18-02-28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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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资讯提供 (仅供参考,风险自担)

公司大事记:万邦德( 002082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2 证券简称:万邦德 公告编号:2018-018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邦德新材”)拟对公司现有资产结构进行调整,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以适应未来资产整合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将母公司项下部分资产及负债(以下简称“资产及负债”),划转至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栋梁铝业”)。
划转方案具体如下:公司拟将资产及负债按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模拟测算账面值为基础划转至全资子公司栋梁铝业,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资产及负债划转的一切事宜。
201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自董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划转的一切事宜。
本次划转在公司与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之间发生,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划转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相关方
1、划出方:
名称: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贰亿叁仟捌佰万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型材、铝棒、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纺织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木材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详见省外经贸厅批文),医疗器械的制造、销售。
2、划入方:
名称:栋梁铝业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栋梁路1688号
法定代表人:赵守明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玖佰叁拾贰万柒仟柒佰柒拾元
经营范围:铝合金板材、带材、型材、箔材、PS版(不含电镀、氧化)、五金制品及模具,镁合金制品、铝棒的制造加工销售;门窗加工、安装;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稀、贵金属)、木材的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3、划出方与划入方的关系
划入方栋梁铝业是划出方万邦德新材的全资子公司,万邦德新材直接持有栋梁铝业 100%的股权。
(二)拟划出资产
母公司拟向栋梁铝业划转的资产及负债按基准日2017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模拟测算账面价值为基础,划转基准日至划转日期间发生的资产及负债变动情况将据实调整并予以划转,最终划转的资产及负债结果以实施结果为准。
1、拟划转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资 产 情 况
项目 2017年12月31日余额
应收账款 24,277,184.73
预付款项 1,847,156.15
其他应收款 187,543.39
存货 184,597,515.74
固定资产 170,695,255.88
无形资产 9,316,482.88
合计 390,921,138.77
2、拟划转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负 债 情 况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应付账款 44,214,589.06
预收款项 26,428,672.60
应付职工薪酬 17,319,186.58
预提费用 557,423.30
其他应付款 103,119,046.67
专项应付款 10,394,642.58
合计 202,033,560.79
母公司拟将本次划转的净资产金额188,887,577.98元作为对栋梁铝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划转的相应金额全部计入栋梁铝业的资本公积。
(三)划转涉及员工安置
根据“人随业务走”的原则,母公司与铝业业务相关人员(包括市场、采购、研发和技术、生产、质量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等)由栋梁铝业接收,员工工龄连续计算。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为相关的员工办理相关的手续转移。
(四)划转涉及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安排
对于母公司已签订的业务相关协议、合同、承诺等,将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承诺义务等将随资产转移至栋梁铝业。专属于母公司或按规定不得转移的协议、合同、承诺不在转移的范围之列,仍由母公司继续履行。
(五)划转涉及的税务及其他安排
1、本次划转完成后,母公司与栋梁铝业将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向认定机构递交报告,并与相关主管部门联系沟通,评估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变动的可行性。
三、本次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不会对公司(合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划转将有利于理顺上市公司架构,整合内部资源,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效率。上市公司未来将通过经营管理层的分管及内部制度的完善来实现对整合后的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四、相关风险
1、鉴于资产划转工作量大,合同接续、生产管理、内部管控等流程需要梳理,可能会对既有业务产生影响。
2、本次划转方案实施过程中债务划转、人员变更等方面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因素。
3、栋梁铝业能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取决于认定机构的审核,存在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万邦德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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