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不是世界各国IPO的通例
注册制不是世界各国IPO的通例。典型如美国,无论
纳斯达克,还是纽交所,上市公司都限制在3000家左右。这证明3000家,就是一个交易所最适合的交易标的限制。少了也不好,多了也不好。所以,现在美国大牛的背后,还有一个无论是纳斯达克,还是
道琼斯,还是
标普指数都反映不出来的数据。这就是没有上市的“独角兽”公司。这些“独角兽”公司,为何不上市,原因就在于交易所的管理者知道自己的市场没有办法承接这些公司的股价和股份数量。他们要向中国股市这样每天在交易所发行两、三家,股指照样打下去。因为你这相当于给人家一个相当实在有力的坐空理由。
注册制换一个角度则是国际通例。这就是凡注册为股份有限的公司,你政府必须提供给人家一个股权合法交易的场所。这个场所不限制为纽交所或纳斯达克,而是任何一家投资银行的营业部,或是其它交易所。这里每年的费用不等,你公司可以选便宜的,也可以选贵的。同时,你注册为股份有限的公司,如果迟迟不选择股份交易的场所,不履行股份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对于这个是要严格监管的。公司股东对此如有真凭实据,一告一个准。公司面临的就是从罚款到停业的处罚。上面所说“独角兽”公司,就是不在最大交易所上市,但股票可在合法交易场所买卖的公司。这类公司的股价,可能比在最大交易所上市的同类公司股价还要高。但由于是这样的合法交易,所以股价不反映在指数中。
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有注册制,但没有对注册股份公司的服务和监管。据国家统计局2014年经济普查,中国现有12.3万家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这些企业中的3000家,在上交所和深交所得到对注册股份公司的服务和监管。还有去年被证监会匆忙纳入新三板的一万家公司,从理论上得到对注册股份公司的服务和监管。剩下的11万家股份有限公司,则是完全没有得到对注册股份公司的服务和监管,属于长期非法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