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股东而言,根据对估值合理性的判断或自身资金的需求增持或减持股份,本无可厚非。但有机构统计,近7年来A股市场累计减持近7000亿元,累计增持略超2000亿元,前者数倍于后者。
2015年A股市场从狂飙突进到断崖式下跌。在此期间,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模高达5000亿元。即使在市场亟须休养生息的2016年,减持规模仍约3600亿元。在这一过程中,无视证监会三令五申的违规减持,罔顾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清仓式”减持,以及“搭配”高送转和概念炒作的疯狂套现层出不穷。
从子女上学到移民定居,从置业到理财,五花八门的“奇葩”减持理由背后,一个现象令人忧心:IPO上市令众多低成本持股的大股东一夜暴富,但大股东通过减持获得的现金并未用于再投资或创业。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因此双双面临“失血”。
在市场仍处于弱势调整,沪指一度跌破年线的背景下,监管层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规范,无疑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遏制非理性减持冲动,防止资金“脱实向虚”。另一方面,提振投资者情绪,为市场重塑信心。
天量定增和野蛮减持,被视为A股身上的两大“出血点”。继今年2月发布《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频率和股份数量作出限定之后,监管部门出手对重要股东减持行为进行约束。对于被顽疾困扰的A股市场而言,这无疑是对症下药的“治病疗伤”之举。
不过,仅仅依靠堵住“出血点”,显然不足以让A股市场完全摆脱“贫血”之困。加快具备长期投资理念的大资金入市步伐,通过鼓励性和约束性举措引导上市公司群体形成长期稳定回报,构建公平市场环境让投资者乐于坚守,方能让A股市场有效发挥为实体经济配置资源的功能,成为民众分享中国经济增长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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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投资向前,短期投机向后--透视证监会减持新规背后的政策导向
这个端午节假期,尽管沪深两市没有交易,但丝毫不影响市场对于证监会减持新规的关注热度。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一看似针对当下市场问题的“升级版”机制,或有望带来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
赚快钱的投机“老套路”不灵了
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从七个方面对原有的减持规定予以升级,剑指市场深恶痛绝的减持乱象。
在前海母基金创始合伙人靳海涛看来,这是为了抑制目前股票市场“清仓式减持”“过桥减持”“精准式减持”“恶意减持”等违背证券市场“三公”原则、损害中小投资者和公共投资者利益的减持乱象而出台的一系列针对性限制措施。
近年来,上市公司有关股东减持花样百出。除了结婚、交学费、理财、还债等理由,部分重要股东“清仓式减持”,甚至有市场操纵嫌疑的“精准式减持”,令中小投资者权益受到伤害,严重影响市场信心。
一家私募基金负责人认为,从机构的层面来看,新规对风险投资影响不会太大,而对现在市场上比较热的Pre-IPO则是明确发出要降温的信号。
Pre-IPO是指在企业上市之前突击入股,上市之后解禁期一到立刻减持套现,获得高额回报。这部分投资机构看重的并不是企业的长期成长性,目的是以最短的时间获利套现,短期投机性很强。
“新规之下,由于减持期限延长、减持比例受限,对Pre-IPO和定增等投资均会产生深远影响。”上述人士说。
减持套现期限延长,相关机构在投资Pre-IPO企业和参与定增时,需要更加注重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内在价值,加强尽职调查能力。否则,如果企业业绩变脸,股价走低,则可能被套牢。
“减持新规有利于抑制投机型、套利型投资行为,促使投资机构进一步坚定长期投资的理念,在投资项目时更加注重公司的内在价值,更加注重公司的成长性。”靳海涛评价说。
真正做好企业才有投资的广阔天地
对那些把股市当“提款机”的投机者而言,新规无异于当头一棒;对那些专注于做好企业的股东而言,对那些致力于挖掘价值的投资者而言,对那些在股市中相对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而言,新规的积极作用将逐渐显现。
记者了解到,新规限制的主要是那些解禁期一到就迫不及待大幅减持的行为,而对于真正想做好企业的大股东而言,并没有太大影响。
作为天使投资人和母基金管理人,宜信创始人兼CEO唐宁亲身经历过多家企业的发展过程。“企业创始人减持的主要目的,一个是个人生活方面的改善,减持比例很有限;一个是优化个人资产配置,减持通常是一个有规划的、历经多年的过程。”
唐宁表示,可以从新规中清晰地感受到“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政策导向,大家对资本市场投资应该越来越有信心。
一家并购定增基金的负责人认为,监管机构发布的减持新规目的在于引导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进行规范、理性、有序减持,促进上市公司稳健经营、回报中小股东、鼓励中长期价值投资,促进投资者回归价值投资。
新规之下,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将难以在短期内套现离场,这将反过来迫使其更加专注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减持新规对于创业投资基金做出了专门安排。“证监会特别提到为落实创投‘国十条’的有关要求,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做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并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正是创投基金的本质所在。”松禾资本创始合伙人厉伟说。
靳海涛认为,证监会提出要“建立创业投资项目的投资年限与上市后锁定期的反向挂钩机制”,这有利于引导行业进一步加大对早期项目的投资力度,更加有效地发挥创业投资行业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支持作用。
中国资本 市场需要告别“野蛮生长”
减持新规能否成为重塑资本市场生态的契机,尚需实践的检验。不过,在不少从业者看来,经过多年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到了一个转折点,需要从顶层设计上着手改变过去的“野蛮生长”。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了20多年,市场和行业格局需要转变。” 中华全国工商联并购协会创始会长王巍说,体现在两个打破,一是打破野蛮生长,向遵守稳定规则和底线转变;二是打破短期投机主义,向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转变。
如果说过去资本市场上的成功是围绕着怎样能赚快钱、赚钱多,那么近些年来已经出现一些这样投资管理人:他们开始更多考虑社会成就,考虑生态环境,考虑如何通过帮助客户成功而获取基金投资上的成功,这是一种资本市场价值观。
“证监会减持新规正是建立市场规则和底线的重要举措,让市场回归公众利益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更是打破短期主义的重要举措,抑制以投机为上、套利为上的投资行为,引导和推动资管行业坚持资管的基本逻辑,让坚守资管本质的‘真资管’产品成为市场主流。”王巍说。
价值投资向前,短期投机向后,这是业界从减持新规中读出的政策导向,也是业界对新规能让资本市场更加健康的期待。(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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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新规十问十答:谁受限、怎么限、有何影响?
5月27日,端午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饱受市场诟病的股东减持乱象迎来史上最严的监管风暴。
这个端午,亿万散户可以安康了,但有几类股东可能失眠,因为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的减持新规力度空前。
2017年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随后,两大交易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新规力度如何?时报君为您整理了相关细则,请看下图。
太深奥?时报君再为您一一梳理。
1、新规真的是一场
微博 公开喊话+一顿饭局倒逼的仓促之举?
别开玩笑了。如此完善、专业,且被市场各方高度认可的规范性文件明显是经过长时间准备的。早在去年11月,新华社便连发三篇带有显著信号的关于规范股东减持的文章,具体包括《减持前“高送转” 减持后“就变脸”——透视股市减持乱象》、《为何减持?伤害了谁?该不该管?——追问股市减持潮》、《永大创始家族为何在集团一股不留一人不剩?》。
记者梳理发现,三篇文章已经揭示市场存在的减持乱象。另外,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提到,此前减持制度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一些上市公司股东集中减持套现”、“上市公司股东和相关主体利用”高送转“推高股价配合减持”、“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产业资本的大规模减持”。
可以看出,本次减持新规及相应细则就是针对上述问题的对症下药。
2、旧规中受限的主体范围主要是大股东,新规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新规扩大了受限制主体范围,具体包括:控股股东/实控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特定股东,如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包括受让方);董监高;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等方式取得股份。须注意的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
除对上述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外,新规不涉及对其他投资者股票交易的限制,中小投资者的正常交易不受任何影响。
3、竞价交易新旧规都是不能在90日内卖超过总股份的1%,具体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虽然限定时间内的减持比例没有变更,但是新规从大股东变成了大股东+pre-IPO股东+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另外,对于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东的减持限制:其持有的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解除限售后的12个月内,不能减持超过50%。
须注意的是,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一致行动人是合并计算的。
4、那股东能不能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然后让受让方在二级市场大量抛售呢?
不能。之前大宗交易就是个大漏洞,所有的清仓式减持,基本是通过大宗交易出掉的。
而现在利用大宗交易规则空白过桥减持的套路已经不能再用了。
具体限制包括,大股东或者特定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最多减持2%,另外受让方须锁仓6个月。
同样地,减持比例的规定,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结合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两个方面来看,这就意味着在90日内,大股东或特定股东最多只能减持3%的股份,其中大宗交易的2%接盘方要锁仓6个月,也就是说,市场承受的抛压也就是1%。
竞价交易走不通、大宗交易走不通,那协议转让呢?不好意思,这个路子此前已经被限制了,新规基本延续同样的要求。
5、倘若股东持有受限的股份,又持有不受限的股份,那减持的时候,怎么认定是否违规呢?
上文提到,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并不受本次新规限制。在具体执行中将按照以下原则认定股东减持的股份性质。
一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内,视为优先减持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所减持的股份均视为受到减持限制规定的股份。
二是在规定的减持比例范围外,视为优先减持不受到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例如,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超出部分视为减持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
三是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视为优先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进行减持。即股东同时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情形,在计算相应减持比例时,其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将优先计入减持份额。
例如,股东持有5%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同时持有4%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依照前述原则,若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总共减持4%,则视为减持了1%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和3%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也就是还剩余4%的首发股份以及1%的竞价交易买入股份。
6、我是上市公司董监高,新规对我限制了,那我辞职再减持。
别以为辞职就能随意减持。新规则要求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仍按其原任期时间,适用公司法规定的减持比例要求。
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董监高在三年任期的第一年辞职,其不仅在离职半年内不得减持股份,在剩余未满任期及其后的半年内也还应遵守每年减持不得超过25%的比例要求。
例如,某上市公司董事2016年3月1日任职,原定任期三年,但其于2016年9月1日即提前离职。按照《实施细则》,其离职后6个月内,即自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3月1日前不得转让股份;自2016年3月1日起,至2019年9月1日前,即离职董事原定任期及其后的6个月内,其减持股份应当遵守每年不得超过25%的规定。
7、总股份的1%也不是少数目啊,对股价还是会影响,散户怎么办呢?
紧盯上市公司公告。新规除了延续以往事前披露规定外,还新增了事中和事后的披露规定:
一是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达1%时,2日内须公告;
若发生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的,大股东、董监高应当立即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并说明减持与重大事项是否有关;
大股东、董监
高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计划终止日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减持情况。
8、那新规何时实行呢?会不会有股东在端午节开盘后趁机突击减持?
完全不用担心,规则中已经特别强调,细则将自发布之日,即5月27日起施行。对于是否存在新老划断安排的问题,规则也明确了:对于细则发布前已经解除限售但尚未卖出的特定股份,其减持同样应当遵守本次细则的要求。
9、若违规减持,会受到哪些处罚呢?
对于违规减持行为,沪市交易所将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对相关股东、董监高予以书面警示、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交易等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二是对导致股价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市场交易秩序或者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违规减持行为,从重从快予以处分。
三是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减持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予以查处。
10、新规究竟带来哪些影响呢?
证监会指出,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基于“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的原则,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在完善具体制度规则时,通盘考虑、平衡兼顾,既维护二级市场稳定,也关注市场的流动性;既关注资本退出渠道是否正常,也保障资本形成功能的发挥;既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既考虑资本市场的顶层制度设计,也关注市场面临的现实问题,着眼于堵塞现有制度的漏洞,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另外,证监会还表示,修改后的减持制度将更有利于引导产业资本专注实业,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对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应该说都是正面的。
值得注意的是,证监会表示,在修改完善减持制度时,对创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问题作出了专门的制度安排。在下一步工作中,证监会会将进一步研究创业投资基金所投资企业上市解禁期与上市前投资期限长短反向挂钩机制,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来源:证券时报网)
减持新政解读:定增、大宗交易、股权质押都受影响?
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随后,沪深两市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对于上述规定,我们整理出资本市场各路人士观点,以飨各位投资者。
证监会出台的主要措施内容
一是,鼓励和倡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进一步强调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股份锁定期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就限制股份减持所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是,完善大宗交易制度,防范“过桥减持”。明确有关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时,出让方、受让方的减持数量和持股期限要求。
三是,引导持有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规范、理性、有序减持。
四是,进一步规范持有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股东的减持行为。
五是,健全减持计划的信息披露制度。明确减持的信息披露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转让股份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报告、备案、披露制度,防范和避免故意利用信息披露进行“精准式”减持。
六是,强化上市公司董监高的诚信义务,防范其通过辞职规避减持规则。
七是,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对专注于长期投资和价值投资的创业投资基金在市场化退出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
八是,明确大股东与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其持股应当合并计算,防止大股东通过他人持有的方式变相减持。
九是,切实加强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对于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减持行为,证券交易所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
十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减持行为,对于利用减持进行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加强稽查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格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法律责任。
新规与旧规的区别
《新规》出台后,市场人士如何看?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的各方观点:
官方声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
1、总的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问题既涉及股东正常转让股份,也涉及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维护。
2、美国、中国香港等有关证券市场大多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
3、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基于“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的原则,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4、既关注资本退出渠道是否正常,也保障资本形成功能的发挥;既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制度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也是二级市场证券交易中受到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为规范二级市场的股份减持行为,2016年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本所配套制定了《关于落实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述规定、通知的实施,对于引导合规减持,明确市场预期,促进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年来,市场上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后,受让方立即通过二级市场大量卖出;又如,部分股东进行“清仓式”减持,一些董监高人员通过辞职来实施减持等,市场对此较为关注。
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5月27日,证监会修订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对减持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并对交易所加强减持监管提出了明确要求。股份减持与证券交易密切相关,直接涉及二级市场的股票交易秩序,直接关系到市场稳健运行。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的一线监管者,承担着组织管理证券交易的基本职责,依据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制定配套业务规则,引导有序合规减持、防控异常减持行为,责无旁贷。为此,本所在2016年减持通知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新华社
规范金融秩序对于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本周,金融部门在“规范”上重点发力,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旨在打造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健ks态,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
证监会27日发布新的减持规定,从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监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协议转让规则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
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做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有利于避免集中、大幅、无序减持扰乱二级市场秩序、冲击市场信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性文件出台的背后是金融部门对风险的清醒认识和精准把握,目的是为了扎牢制度笼子,树清风正气。被监管对象要顺势而为,健全内部管控制度,建立依法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真正承担起金融风险管理和维护金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秩序的责任。
财经大V表态
李大霄评减持新规
规范减持的新政意义和亮点:
1、保护投资者利益,稳定二级市场,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2、平衡兼顾二级市场投资者与市场的流动性以及原始股东利益;3、堵住了大宗交易、过桥减持、清仓式减持、辞职减持等诸多漏洞。新政属重大利好消息,利于市场稳定,利于投资者信心回暖。
向小田评减持新规
减持新规相当于变现降低了大股东和特定股东股份的流动性。股票流动性降低意味着价格要往下调整。一级市场价格也要往下调整。流动性降低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也要调整,一些股权质押银行可能要追加质押物,如果没有的话就麻烦了。。。。
分析师评减持新规
证监会发文约束高管和大股东减持,至此,证监会对于打击A股公司的金融平台属性即牌照价值的布局基本已经完成:1、ipo加速、2、收紧定增并购重组、3、约束减持。
很多公司的玩法将会彻底改变,垃圾股和优质股会进一步分化,好的公司基本不会受到政策变化的影响(IPO多寡不影响好公司价值,好公司不会乱玩收购重组资本运作,好公司除非高估值否则大股东不会轻易减持),而垃圾的公司讲故事玩重组割韭菜的游戏很难再玩下去了。
这也是我2015年就一直在说的:A股已经处在历史变革的前夜,投资逻辑和市场构成将会大幅改变。市场一定会越来越成熟,劣币驱逐良币的时代终将会过去,虽然会有短痛,但长期看这是走向成熟理性慢牛的核心条件。注册制下大量散户注定会被市场淘汰(一个瞎炒的时代已经过去,而绝大多数散户无能力转型),唯有真正的投资者才能生存下去。这是一个考验投资人能力的时代。
最后说结论:简单看,这个政策是短期中性(市场核心投资逻辑改变),中期利空(继续杀垃圾股和整体估值),长期利好(优质股组成的指数慢牛).
浙江资本圈
先表个态,新规好不好?好。即使有瑕疵,也是一个指头和九个指头的区别。
A股特点是什么?之前那么多年的牛市、暴涨、资本运作,本质上是一级、二级市场的套利。A股实行审核制,一跃龙门,身价倍矣。所以大家挤破头想上市,一夜暴富。事实的确如此。不管多差的行情,老板们的身家跟上市之前相比,不知道高哪里去了。所以,这也激发了很多烂公司的造假冲动,只有靓丽的业绩才能IPO,才能暴富。
不过,长时间造假的成本太高,也容易露马脚。所以在限售期到期后,要尽量拉高股价,尽量大幅减持,完成真金白银的兑现,不然肥皂泡爆掉了一无所有。
因此,监管层是在清晰认识到这一A股现状,开出的对症药方。拉长时间减持,不是不许你卖了,只是要慢慢卖。一次性套现几千万上亿,足够您改善生活了吧。
当维持的成本变得高企,套现时长遥遥无期,差不多要七到八年,很多人都会思考:上市到底值不值?
美国IPO条件更宽松,也有很多公司不上市,还有很多公司退市,差不多一年300家。其中也是性价比的权衡。A股跟美股一比,这次算是殊途同归了。
抛开那些市场化的说法,这也是一级市场人士感到沮丧的重要原因:企业不想上市了,很多业务就没法做了。
关于细则,有两个关键点:
其一,大股东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不得超过3%。
其二,以前很容易留下漏洞的大宗交易、司法拍卖,这次也都堵上了。以前专门折价接大宗,然后转手卖掉赚差价的生意,也给堵住了。所以说啊,都是明眼人。即使左手倒右手什么的,也很多障碍,没法大面积普及。
未来,这个最大的出血点堵住了,资金留在场内,假公司、烂公司被清理,A股市场的质量就提升。
在这种情况下,A股向上的概率大,还是向下的概率大?由于不能清仓式减持,大股东也不会将股价一步拉到天上去,这不正顺应了慢牛格局么?
未来的A股,将是局部性、优胜劣汰、强者恒强、价值凸显的格局趋势慢牛行情。
投行老范
跟2016年减持规定相比,新增的股东有几个,第一个是IPO上市前获得公司股份的股东,第二个就是通过定增获得股份的股东,第三个就是“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股票收益互换”获得股份,其他减持对象在旧版的减持规定里面本来就有。
再有一个细节需要关注,上面新增的三类新的受限减持对象,并没有规定股份比例,也就是说,无论比例多少,只要是首发前获得的、定增获得的、其他司法、质押、赠与可交债、可转债等途径获得,都要受到减持新规约束。
第二个细节是,在IPO首发中获得股票,比例小于5%以下的,是不受减持新规约束的,通俗一点说,对于打新的5%以下股东,是不受约束的,可见证监会还是鼓励“IPO”首发的,这个细节尤其值得关注!
对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连续90日减持不超股本的2%,受让方限售6个月。
这主要针对的是大股东和特定股东的“过桥减持”行为,此前只规定了大股东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主要目的是防止对二级市场造成影响,不曾想,大股东为了绕开制度,纷纷通过大宗交易或者协议转让,六个月之后就通过竞价交易套现。
此次新规,将大宗交易的“漏洞”也堵上。
对于协议转让,要求单次受让不低于股本的5%,针对的是大额交易。
对于协议转让方式成为大股东的,短时间内不会套现,因此,对该类股东限制没有那么严格,约束期只有6个月,而且6个月内是可以交易的,不过也要求遵守“连续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1%。”
投行人士微笑刺客
几点大的影响:
1、定增再受打击,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只能集中竞价方式减50%,还要受90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股份总数1%的限制;
2、大宗交易受影响,特定股东们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受让方6个月内不能转让,且大宗交易规模限制在2%;
3、各路变相通道全面封堵,减持市场要寻找新的玩法;
4、股权质押业务大受影响,折扣率继续大幅降低;
5、二级市场买卖不受限制,大股东有基本盘后可以继续高抛低吸,所以大股东持股比例不必太高,上市前分散点吧;
6、当特定股东们不那么关注股价,对这个市场未必是利好;
7、上市前股东减持全面受限,股权分置改革成果损失大半,但好歹保住了流通权,尽管受了较大限制。
机构怎么看
兴业研究策略
监管政策引导市场长期回归理性,短期带来阶段性波动。本次股东减持新规对二级市场退出渠道进行规则重塑,实现了首次融资-再融资-减持退出的全链条多环节制度管控。结合此前早已开始的IPO加速、定增再融资、重组并购的收紧,监管层持续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化的监管思路明显。但在短期,新规对减持约束的加强的政策力度进一步强化市场关于监管抑制套利的政策预期,可能引起短期流动性风险释放,带来资产端和资金端的阶段性波动,对股票质押等高流动资产价格构成直接影响。
受制于流动性削弱,股票质押规模难再扩张。股票质押和可交债债转股同样纳入新规范畴,意味着大股东集中质押的场内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平仓受限。考虑到大股东质押已经成为市场主流,股票质押市场的流动性将整体弱化,平均质押率水平将下行。根据兴势力1号模型的测算:按一年期质押期限计算,一年到期后平仓并延长3个月的减持时间窗口,股价损失率预计提高1.12倍,业务质押率预计平均下降3%,股票质押市场融资规模预计下降1500亿。
某私募基金大佬
目前市场处于艰难时刻,监管“老乡优先,散户优先”。
市场处于历史性转变时期,新股发型快,高泡沫尚未消尽,这种状况不利于散户投资人。市场中公司募基金异常强大,大资金、机构、上市公司高管等的力量强大。这种关键时候,监管应该站在中小投资人这边,树立“老乡优先”原则,优先老乡先走。
监管机构的政策能够体现老乡优先的原则,是对的。这个时候监管者就应该站在
老百姓 这边,不要让老乡心寒,让老乡走了,要体现出对老乡的关爱,要给散户树立信心。
监管要坚定的站在老乡这边,体现老乡优先,体现大国责任。
某私募基金联合创始人,投资总监
这一政策本身影响不大,但是意义挺大,有政策反转的迹象。现在都在谈流动性问题,然而流动性问题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政策的影响是绝对的。
深圳某私募基金总监
1、目前央行、银监系统在清理杠杆,这个方向应该不会变化;
2、前段时间,证监会也在清理、整顿,导致一行三会(保监会新领导还没上位)都一致偏空股市;
3、所以,作为政策调整,这次证监会转向是不想让政策指向一致把市场压垮,引发更多问题,也就是不产生共振,总体方向就是不能让这个股市和去杠杆一致。
私募国中岛吴国平
态度积极,短线冲击大幅减小。
1、细则出台紧密围绕各种减持乱像,很仔细,也能感受到其用心,态度积极对市场形成积极影响是肯定的。不过显然是治标之作,治本在于上市公司质量本身,好的上市公司根本无需过多担忧减持影响,建议管理层这方面要继续加强源头审核。另外,要治本还需要奖罚更分明,减持细则未来更完善时必须考虑,当然这需要制度更完善配合之。
2、大宗交易受让方六个月方可再转让,这是亮点,扼杀短线接大宗筹码马上二级套现的模式,对市场冲击大幅减小,有利股价稳定,更有利于形成中期投资的运作思路!
3、二级市场短期减持幅度比例不超1%和大宗短期减持比例不超2%,总体不超3%,说白了就是让你短期减持不了多少,对市场冲击也会大幅减小,有利市场形成稳定局面,更有利于未来一旦上涨的助涨预期!
4、竞价交易增持股票不受减持细则影响,我这里温馨提醒那些资金实力雄厚懂讲政治的上市公司,接下来最好策略就是大力增持自己股票吧,形成做多预期,以后二级增持的可以随便卖,最关键的是未来股价更高位你再减持部分原始股,那也是价格更舒服嘛!
5、管理层积极态度,上市公司积极配合,再结合杠杠的业绩增长,新一轮大行情何愁不来,形成合力就是新的大牛市,期待!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
证监会完善减持制度是及时而果断的,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举措。他表示,在海外成熟市场,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都有明确规定,对违规减持、恶意减持都有相关规定进行约束和惩罚,中国市场完善相关规定非常的必要。
杨德龙认为,在二级市场上,大股东对上市公司较为了解,具备较大的信息优势,如不进行减持方面的规范,其容易借信息优势“精准减持”,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其次,大股东减持会在市场形成强烈的信号,即大股东对所持股票都不看好,这容易形成示范效应,进而对二级市场股价造成影响。
北京天相投顾公司董事长林义相
《减持规定》的颁布以及相应《实施细则》的推出,是证监会听取市场呼声、根据市场情况,从善如流的重大措施,值得肯定。他认为,一个方向正确的政策,要长期有效执行下去,避免在实施过程中遭受责难甚至挫折,需要有稳固的法律规则基础和适当的落实方式。(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