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蓝光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股票于2016年12月8日、12月9日、12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因公司需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询证核查。鉴于核查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无法在2016年12月13日刊登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13日起停牌。
公司已完成上述核查并披露(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2016-154号临时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
年12月16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