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期,你公司已多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股权转让事项,均以失败告终。请你公司、赣州工投及实际控制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全面逐项梳理你公司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风险和可能存在的障碍,并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2014 年以来,
昌九生化共筹划两次以闲置资产处置为目的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根据赣州市国资委、赣州工投关于昌九生化保壳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2014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昌九生化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持有的江西昌九康平气体有限公司 40.19%股权、江西昌九金桥化工有限公司 27.09%股权、江西昌九昌昱化工有限公司 50%股权、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 5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部分固定资产及工程物资等资产抵偿所欠昌九集团的债务。但该方案在 201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昌九生化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中小股东否决;
2、根据赣州市国资委、赣州工投相关批复,2016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昌九生化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江西昌九青苑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江西昌九昌昱化工有限公司 50%股权、江西昌九化肥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公司持有的部分固定资产等闲置资产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由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期间,两次出现流标,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现状及市场行情等因素,公司经审慎研究,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之前的过程:2016 年 7 月 28 日,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价 5,434 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挂牌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8日至 2016 年 8 月 26 日 17 时止。(公告编号:2016-056)。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披露《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68),由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至 2016 年 8月 26 日 17 时止,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以资产评估价 5,434 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没有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本次挂牌流标。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再次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标的资产,挂牌价格以经赣州市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人民币 5,434 万元为依据,综合考虑标的资产的具体情况,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 90%的 4,890.60 万元为底价再次挂牌,其他挂牌条件不变。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的风险提示公告。(见公告编号:2016-069、2016-070)。
2016 年 9 月 5 日,
标的资产以不低于资产评估值的 90%,即 4,890.60 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再次对外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挂牌期限为 2016 年 9月 5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201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披露《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截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本次挂牌期届满),本次以 4,890.60 万元为底价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再次挂牌没有意向受让方前来报名,本次挂牌流标。记住这部分资产的评估价格是:5434万元